河江東辦〔2022〕25號
河源江東新區黨政辦公室關于印發《江東新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新區直屬和市駐江東新區副科以上各單位,新區各工作機構:
經新區管委會2022年第5次常務會議審議,現將《江東新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新區應急管理局反映(聯系人:謝志青;聯系電話:3133176)。
河源江東新區黨政辦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江東新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
目 錄
第一部分 總則
一、編制目的
二、編制依據
三、適用范圍與作用
四、工作原則
第二部分 基本情況
一、自然特征
(一)地理位置
(二)地形地貌
(三)河流水系
(四)氣象條件
二、風險分析
(一)洪澇風險
(二)干旱風險
(三)臺風風險
(四)雨雪冰凍風險
第三部分 組織體系
一、新區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
(一)新區三防指揮部職責
(二)新區三防指揮部組成
(三)新區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二、新區三防指揮部工作小組
三、新區三防指揮部辦公室
四、地方三防指揮機構
第四部分 災前預防
一、風險分析
(一)生命線系統風險
(二)人員安全風險
(三)社會管理風險
(四)安全事故風險
(五)工程調度風險
(六)次生災害風險
二、 預防措施
(一)建立應急責任體系
(二)建立應急預案體系
(三)建立應急保障體系
(四)建立防災工程體系
(五)建立監測預警體系
(六)建立臨災轉移避險機制
(七)建立臨災應急管控機制
(八)建立隱患風險排查機制
(九)建立信息化技術支撐
(十)信息共享
(十一)宣教培訓
(十二)督導檢查
第五部分 監測與預警
一、 監測預報預警
(一)監測
(二)預警警報
1.暴雨預警
2.洪水預警
3.臺風預警
4.內澇預警
5.山洪、地質災害預警
6.干旱預警
7.冰凍預警
8.工情信息
(1)堤防
(2)水庫
(3)災情
(4)臺風洪澇災情
(5)干旱災情
(6)低溫冰凍災情
二、信息報送
三、信息發布
四、預防準備
五、水務工程防洪排澇調度
六、預警
(一)預警信號的發布
(二)預警信號級別及防御指引
第六部分 應急響應
一、 應急準備
(一)三防組織動員
(二)應急預案準備
(三)工程措施準備
(四)物資隊伍準備
(五)人員轉移準備
(六)隱患排查防控
二、響應啟動
三、分級響應
(一)防風分級響應
(二)防汛分級響應
(三)防旱應急響應
(四)防御冰凍分級響應
四、應急響應級別、類別轉變或終止
(一)應急響應級別、類別轉變
(二)應急響應終止
第七部分 應急保障
一、隊伍保障
(一)專家庫保障
(二)部隊搶險救援力量
(三)專業搶險救援隊伍
(四)志愿者隊伍
(五)物資保障
二、資金保障
(一)資金支持
(二)保險保障
三、綜合保障
(一)供電保障
(二)供水保障
(三)供油保障
(四)通信保障
(五)運輸保障
(六)社會秩序
(七)醫療保障
(八)社會物資征用
(九)社會動員保障
(十)人員轉移保障
第八部分 善后處置
一、救災救濟
二、恢復重建
三、社會捐贈和救助管理
四、保險
五、調查分析、后果評估及總結
第九部分 附則
一、預案演練
二、宣教培訓
(一)宣教
(二)培訓
(三)責任與獎懲
(四)預案管理
一、編制目的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通過完善水旱風凍災害應對體制機制,規范高效處置突發險情、災情,科學有序防御水旱風凍災害,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實現防御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全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程度降低災害風險,保障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結合新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氣象災害防御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廣東省監察廳印發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的通知》(粵防〔2013〕11號)、《城市防洪應急預案編制導則》(SL 754-2017)、《防臺風應急預案編制導則》(SL 611-2012)、《抗旱預案編制導則》(SL 590-2013)、《關于印發城市防洪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汛〔2015〕2號)、《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粵府函〔2021〕109號)、《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粵辦函〔2021〕54號)、《河源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府函〔2021〕224號)、《河源市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河府辦〔2020〕18號)、《河源江東新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江東辦〔2021〕9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并結合新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與作用
本預案適用于新區轄區內突發性水旱風凍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以下簡稱三防)工作。
本預案所稱突發性水旱風凍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是指對暴雨、洪水、干旱、臺風、雨雪冰凍等因素引發災害的防御、搶險、救援、災后應急處置及其相關管理活動。
四、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堅持把保障公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防御工作的首要任務,把防御水旱風凍災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為主要目標,堅持防汛防旱防風防凍工作并舉,不斷提高防御工作現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地減少水旱風凍災害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二)貫徹“兩個堅持,三個轉變”防災減災理念。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與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居安思危,常備不懈,完善工作機制,強化防御和應急處置的規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不斷提高應急處置科學化水平,增強綜合管理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實行各鎮(街)政府(辦事處)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健全屬地管理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分類管理、條塊結合的防御體系。各鎮(街)政府(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防汛防旱防風防凍的具體工作,政府(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為防御與應急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轄區三防工作負總責。各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防汛防旱防風防凍的有關工作。
(四)全民動員,協同應對。堅持公眾參與、專群結合、平戰結合的原則,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效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發揮信息聯動、資源聯動的高效聯動效應,形成功能齊全、反應靈敏、協同有序、運轉高效的處置機制。
(五)依靠科技,快速反應。堅持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防御水旱風凍災害和應急處置工作水平,做到全面監測、準確預報、及早預警、快速響應、科學處置、有效應對。
(六)信息公開,引導輿論。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和三防指揮機構應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三防工作堅持黨的領導,尊重新聞傳播規律,切實提高新聞輿論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正確引導三防搶險救災輿論,弘揚社會正氣。
第二部分 基本情況
一、自然特征
(一)地理位置
新區位于廣東省東中部、河源市南部,東江中游東岸;新區東與紫金縣相連,北與東源縣相鄰,西北與源城區相接,西南與惠州市石壩鎮交界。新區處于河谷平原的狹長地帶,東依梧桐山脈,西臨東江,南北長約35千米,東西寬約3.5千米,總用地面積約214平方千米,屬亞熱帶季風氣候。2014年,廣東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河源江東新區發展總體規劃(2013-2030)》,江東新區管理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規劃面積達434平方千米,其中核心區規劃面積50平方千米。新區由原源城區源南鎮、紫金縣臨江鎮和古竹鎮3個行政區域組成,新區現轄城東街道、臨江鎮、古竹鎮3個行政區;常住人口15萬。
(二)地形地貌
新區所在地區由中生界侏羅系地層及花崗巖體構成境內山嶺的主體。新生界白堊紀第三系紅色砂頁巖層多呈盆地沉積丘陵地貌。燕山期花崗巖在佛崗一河源一帶巖體作系西展布。東江的斷裂帶構造帶屬華夏、新華夏系。較大的中強地震帶河源一邵武大斷裂通過本區。河源斷裂帶是新區的主干裂帶,對下第三系地層的分布,部分花崗巖的侵入和東江某些段的發育起著控制作用。東江干流及部分支流上游,古生界地層構造復雜,風化深厚,在某些特定條件下(如水庫蓄水地震)有產生大滑坡的可能。
新區地形以山地、谷地平原、丘陵為主,其中山地占48%,谷地平原占43%,丘陵占9%。羅浮山脈由東北向西南方向貫穿全區,規劃區地勢總體表現出東高西低的基本特征,場地高程在30~384米之間,山地主要分布在規劃區東部,地勢險峻、植被豐富、生態良好,林立著梧桐尖、龍王頂、麻山嶂等大小十多個山峰,其中麻山峰為新區制高點,海拔高程為384米;谷地平原主要分布于東江沿岸及臨江鎮、古竹鎮中心區,屬東江流域沖積平原,地勢平坦,大部分場地高程在30~70米之間;丘陵地區主要集中在東部山體和西側平原的結合部,少量丘陵地形零星鑲嵌于谷地平原間。
(三)河流水系
新區屬東江水系,河流總長度為243.46千米,其中流域面積在5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有4條,分別為東江、秋香江、義容河及柏埔河,對應總集雨面積為1199.38平方千米,總河長為82.51千米;流域面積在50平方千米以下的河流有25條,主要為東江一級支流黃坳水、元塘瀝、新坑河、大嶺瀝、賴坑水、奎溪水、榴坑河(以上為古竹鎮境內),下瀝水(臨江鎮境內),陳田水、赤坑水、大水坑水(城東街道境內)及義容河、柏埔河支流等,對應總集雨面積為235.89平方千米,總河長為158.25千米。
(四)氣象條件
新區地處北回歸線附近,流域地區屬亞熱帶季風氣候,高溫多雨濕潤,具有明顯的干濕季節。夏季高溫濕潤;冬季溫暖干燥。流域降雨以南冷暖氣團交綏的鋒面雨為主,多發生在4—6月份,其次是臺風雨,多發生在7—9月。雨降雨年內分配極不均勻,科春干旱,夏秋洪澇,4—9月降雨量占全年降雨總量的80%以上。降雨量地區分布變不均勻,流域內降雨量分布一般是西南多東北少。據河源氣象站資料統計,新區的氣象特征如下:
氣溫:多年平均氣溫21.2℃,極端最高氣溫為39.3℃,最低氣溫為-3.8℃。
降雨:多年平均雨量為1770毫米,最大年降雨量為2735.2毫米(1959年),最小年雨量為970.2毫米(1963年),最大日降雨量為343.6毫米(1966年6月21日)。
風向及風力:多年平均風速1.4m/s,最大風速17.7m/s(1974年7月),春夏以東南風為主,秋冬多吹東北風。
濕度:多年平均相對濕度為77%。
蒸發量:蒸發量、多年平均水面蒸發量1275.7毫米。最大年蒸發量為1503.7毫米,最小年蒸發量為1140.5毫米。
二、風險分析
(一)洪澇風險
本預案所指洪澇風險包括江河洪水風險和因暴雨引發的內澇、山洪災害等風險。其中江河洪水主要防御系統性江河洪水,保障水庫、堤圍、閘壩等防洪工程安全;暴雨主要防御暴雨引發的內澇和山洪災害等。
(二)干旱風險
本預案所指干旱風險發生幾率較小,對社會影響不大,主要防御供水安全風險和農業干旱風險。
(三)臺風風險
本預案所指臺風風險主要是由臺風引發的強風、強降雨和風暴潮等風險,主要防御受臺風影響引發的強降雨、風暴潮等。
(四)雨雪冰凍風險
本預案所指雨雪冰凍風險主要是指因雨雪冰凍造成的道路交通中斷,人員滯留,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設施的損毀等。主要防御工作包括車站、高鐵站等地的人員疏散與安置,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設施的保護與修復,道路交通保障,社會弱勢群體的防凍保暖等。
第三部分 組織體系
一、新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指揮部
設立新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指揮部(以下簡稱新區三防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組織與協調轄區內的三防工作,新區三防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承辦三防指揮部日常工作。各鎮(街)設立三防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三防工作。有關單位根據需要設立三防指揮機構,負責本單位的三防工作。
(一)新區三防指揮部職責
新區三防指揮部在上級有關部門及新區管委會的指導下,負責擬訂本轄區三防政策及相關制度,領導、組織、指揮、協調和督察轄區三防工作;負責三防應急搶險救災經費和物資統籌管理;實施重要江河和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和應急水量統一調度;統一調度各鎮(街)三防各類搶險隊;指導、推動、督促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制定相關制度、實施防御水旱風凍災害預案。
(二)新區三防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新區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
副總指揮:市公安局江東分局主要負責同志,新區分管應急管理、林業工作負責同志
成員單位:新區黨政辦公室、發展財政局、經濟促進局、社會事務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農林水務局、應急管理局、行政綜合執法局、后勤服務中心、公路事務中心,市公安局江東分局、新區消防救援大隊,新區黨委宣傳工作部、生態環境辦公室、交通公路辦公室、城市管理辦公室、市供電局駐江東新區供電班組
新區三防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新區三防辦),辦公室設在新區應急管理局,由新區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新區應急管理局、農林水務局分管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日常工作的開展。
(三)新區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根據應急預案和職責分工,按照新區三防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協調聯動,聯合值守,共同做好水旱風凍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
1.新區黨政辦公室
負責新區三防重大事項的協調工作。
2.新區發展財政局
負責指導新區三防規劃工作,組織審核防災減災工程建設項目并協調實施;組織、協調保障災區糧食供應;負責協調電力、成品油等部門的三防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統籌安排和及時撥付三防搶險救災補助資金,監督資金及時到位和使用。必要時會同其他部門向上級財政等有關部門報告災情,爭取上級支持;會同新區社會事務局、農林水務局、應急管理局等有關單位負責救災搶險物資保障工作。
3.新區經濟促進局
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做好相關應急通信保障和通信基礎設施重建、恢復工作。協調保障三防重要業務無線電頻率正常使用。組織協調三大通信運營商負責根據新區三防指揮部要求發布防汛防旱防風防凍預警和防災避險等信息;提供三防指揮、搶險救援、防洪調度的通信保障,必要時調度或架設應急通信設備,確保通信暢通。
4.新區社會事務局
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災害發生后,及時向新區三防指揮部提供災區疫情與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衛生隊伍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制定中小學校(含中職學校)、幼兒園人員的轉移、停課啟動條件與措施方案,并報市三防指揮部備案;指揮、協調受影響地區托幼機構及學校落實防御措施,必要時組織、指導受影響地區師生安全轉移;指導有關地區適時通知當地托幼機構及學校停課。負責旅游景區的安全監督管理;限制旅游團隊進入受災地區和路段,配合災區組織協調旅游企業做好游客和旅游從業人員的撤離。
5.新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
負責組織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和預報工作;掌握重點地區地質災害的險情及處理動態;指導、協調轉移受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員。負責建筑工地、所屬房屋的防汛防風防冰凍安全工作;督促、指導災區組織危房排查和工棚人員及危房、低洼易浸地居民撤離。
6.新區農林水務局
負責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負責組織、指導新區水利工程的建設與管理;為水利工程搶險工作提供技術指導;組織、協調災區城市應急供水工作;督促各地做好防洪設施調度、調控,發現問題及時派出工作組處理;組織、指導各地做好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資源的計劃調度、配置和管理工作。督促、指導有關地區保護或搶收農作物,及時收集、整理和調查核實農業受災信息;指導農業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減災工作和災后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指導災區調整農業結構和災區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負責農業救災物資的儲備、調劑和管理工作;負責調撥應急災區種子等。負責林業防御水旱風凍災害和災后林業救災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負責新區級抗災林木、木本花卉種子的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負責林業災情調查核實,指導和組織災區森林資源和森林生態的修復;負責督促、指導有關地區保護或搶收農作物;負責督促、指導漁船回港避風,協助做好漁民及相關從業人員安全轉移;協調聯系市氣象局了解災害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以及信息報送、發布工作。
7.新區應急管理局
負責三防重大事項的綜合協調工作,督促檢查落實市、新區領導有關批示、指示。組織、協調、監督新區的汛旱風凍防御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汛旱風凍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分配和管理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協調統籌應急避護場所建設工作;監督、指導和協調搶險救災時期安全生產工作。在汛期加強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度汛工作的監督檢查。組織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協調統籌水旱風凍災害調查評估工作;歸口統一報送雨情水情、險情災情等相關信息。負責組織、協調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實施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協助核查、發布災情;及時向新區三防指揮部提供災情及救災工作信息;協調組織開展救災捐贈,儲備、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對救災款物的使用進行監督。
8.新區行政綜合執法局
協調指導災區執法機關積極參與搶險救災工作,維持社會治安秩序和社會穩定;協調指揮災區執法機關組織危險地區群眾安全轉移。
9.新區后勤服務中心
負責溝通協調三防工作期間,車輛、食宿等相關后勤保障工作。
10.新區公路事務中心
組織、協調管轄范圍內災損公路及有關設施搶修工作;協助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保障管轄范圍內公路的暢通;負責核查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并將受災情況和搶修情況及時報告新區三防辦。
11.市公安局江東分局
協調指導災區積極參與搶險救災工作,維持社會治安秩序和社會穩定;加強災區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和車輛分流,保障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指揮、協調災區執法機關協助組織危險地區群眾安全轉移。負責組織救援隊伍實施抗洪搶險救災,參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當地政府做好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維護災區社會秩序等工作;根據人員滯留對轄區造成的影響,做好社會秩序的管控工作。保障運送救援物資、人員車輛暢通;必要時協助做好群眾撤離和轉移。
12.新區消防救援大隊
負責組織、指揮、協調消防隊伍參加搶險救災行動,根據新區發布的應急響應等級,做好搶險救災行動準備,協助地方人民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受困群眾。
13.新區黨委宣傳工作部
負責抗災搶險救災宣傳報道、新聞發布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根據新區三防辦提供的災情,指導、協調、監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時向公眾發布氣象水文、災情信息,做好宣傳引導工作。
14.新區生態環境辦公室
負責次生災害造成的環境污染排查工作。
15.新區交通公路辦公室
指導、協調災區保障交通設施的安全,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線路的暢通;負責公路、橋梁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在緊急情況下責成項目業主(建設單位)強行清除礙洪設施;保障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設備的緊急運輸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調查、核實災區公路、橋梁損毀信息并報新區三防辦。
16.新區城市管理辦公室
負責分管的市政設施、廣告、公共服務設施和附屬設施的防洪排澇設施的安全運行和搶修,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市政設施的防風工作;加強城市下水道清理,保障城區排澇暢通。負責核查管轄區域城市內澇、水浸情況,并將內澇、水浸情況和搶修情況及時報新區三防辦。
17.市供電局駐江東新區班組
負責保障應急重點部門的電力供應;負責提供救災搶險用電需要;及時組織搶修受損的電力線路,保障電網的安全運行。負責災區電力調度、臨時供電和供電設備搶修工作;負責核查本系統因災損失情況,并將本系統受災情況和搶修情況及時報新區三防辦。
二、新區三防指揮部工作小組
新區三防指揮部設置13個工作小組,當進行應急響應時,根據工作需要,新區三防指揮部視情通知各工作小組開始運行,工作小組與聯合值守人員分別在新區三防指揮部劃定區域內實行24小時值班。
(一)綜合協調組:新區黨政辦公室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新區應急管理局為副組長單位,新區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依需要指定參與。主要職責為組織三防會商,匯總、傳達和報告災情;處置受災人員應急救濟和傷亡人員的善后事宜;協助新區三防指揮部領導協調各工作組的處置工作。
(二)宣傳報道組:新區黨委宣傳工作部為組長單位,相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為組織協調有關新聞單位及時報道防災救災工作情況,做好新聞發布和網上輿情導控等工作。
(三)預警預報組:新區農林水務局為組長單位,新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等有關單位和專家組參與。主要職責為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為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搶險救災工作提供預報預警信息和技術支持。
(四)轉移安置組:新區應急管理局為組長單位,新區社會事務局、農林水務局、行政綜合執法局等單位參與,主要職責為督導、協調地方有關人員轉移和安置工作。
(五)搶險救援組:新區應急管理局為組長單位,新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新區消防救援大隊、市供電局駐江東新區班組等單位參與。主要職責為督促各有關單位制定搶險救援方案,調度各方應急資源,協助新區三防指揮部領導指揮各專業搶險、現場救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和危險地區人員的緊急救援工作。
(六)安全保衛組:新區行政綜合執法局為組長單位,市公安局江東分局等有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為督導、協調警力對災區進行警戒、控制,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社會治安。
(七)資金保障組:新區發展財政局為組長單位,新區應急管理局等有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為督導、協調搶險救災資金的落實。
(八)物資保障組:新區發展財政局為組長單位,新區經濟促進局、應急管理局等有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為督導、協調搶險救災物資、燃料與生活保障。
(九)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新區社會事務局為組長單位,有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為組織、協調有關醫療機構對傷病員實施救治、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疫情控制工作,對現場進行消毒防疫。
(十)通信保障組:新區經濟促進局為組長單位,駐新區三大電信運營商等有關單位參與。主要職責為組織、協調有關網絡、通信機構保障搶險救災通信暢通。
(十一)電力保障組:市供電局駐江東新區班組為組長單位,各職能單位參與。主要職責為組織、協調有關搶險救災的電力供應。
(十二)防洪調度組:新區農林水務局為組長單位,新區應急管理局、市供電局駐江東新區工作組等單位參與。主要職責為組織專家組對新區大中小河流洪水調度進行研判。
(十三)技術專家組:視情由新區三防指揮部專家庫的相應專業組組長擔任專家組組長,成員由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技術專家組成。主要職責為參加水旱風凍災害防御和重大工程險情處置,指導實施洪水調度和抗洪搶險,為新區三防指揮部提供決策咨詢、工作建議和技術保障;根據新區三防指揮部的要求,參與轄區內水旱風凍災害應急監測、預報、預警、處置、保障、善后處置等工作。
三、新區三防指揮部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在新區三防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協調、監督轄區內三防工作和重要江河、水庫的抗洪搶險工作;負責新區三防物資儲備、管理和統一調度;負責發布新區三防指揮部公告、決定和命令,并監督實施;掌握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情況和信息,組織有關單位會商,為三防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負責新區三防信息發布,做好災情統計、匯總;負責起草轄區內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三防指揮系統和通信、信息網絡的建設、管理工作。
四、地方三防指揮機構
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統一指揮本轄區的水旱風凍災害防御工作;根據上級指揮部的決策,制定并執行本區域的三防應急預案。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參照市政府、新區管委會的做法,分級設立三防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三防工作。村(居)委會按照一頁紙預案及網格化工作要求做好預警及人員轉移安置具體工作。成員單位應建立三防工作機制和組織體系,組織本系統開展三防工作。
主要職責:在新區三防指揮部和市政府、新區管委會領導下,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和上級決定、命令;組織、監督、協調、指揮本轄區的水旱風凍災害防御工作;加強基層組織指揮體系的建設,實行基層防御工作網格化管理;定期組織本區預案應急演練。
第四部分 災前預防
水旱風凍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堅持以防為主,災害風險評估先行,制定并實施風險防控綜合措施,努力降低水旱風凍災害風險。
一、風險分析
新區三防辦會同新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農林水務局、應急管理局、市供電局駐江東新區供電班組等單位建立水旱風凍災害風險分析機制,定期召集技術專家組會商,評估承災體風險承載能力,明確災害風險防控目標和措施。
水旱風凍災害風險主要包括以下6個方面:
(一)生命線系統風險
因水旱風凍災害,造成交通、通信、水電氣供應等生命線系統損壞、中斷,可能對災區搶險救援、受災群眾安置、救災復產、衛生防疫、食品安全等造成沖擊,影響社會正常秩序。
(二)人員安全風險
水旱風凍災害可能造成房屋倒塌、山體滑坡崩塌、水上船舶遇險、高空墜物、洪水圍困、饑餓缺水、溺水窒息、無家可歸等情況,嚴重威脅受災人員人身安全健康。
(三)社會管理風險
水旱風凍災害破壞城市基礎設施,可能引發社會治安、緊急物資供需失衡、旅客滯留、疫病肆虐、用水緊缺等問題,影響公眾正常生活與生產,擾亂城市正常運轉秩序。
(四)安全事故風險
水旱風凍災害導致水利、石化工程發生險情、危化品爆炸,對人員安全、房屋建筑、基礎設施、交通運輸、飲用水源、耕地作物等造成直接破壞,并造成嚴重經濟損失。
(五)工程調度風險
遭遇流域洪水、大范圍內澇、干旱,產生超標準洪水或超下游安全流量、區域干旱、可供水量不足等風險,防洪工程調度、抗旱水量調度是減輕該類風險災害的重要措施。
(六)次生災害風險
由臺風、暴雨引發的山洪災害、城市內澇、地質災害、突發水污染等次生災害,對城市基礎設施、房屋建筑、交通、城市衛生、水資源、農業生產等造成嚴重影響。
二、預防措施
新區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應針對水旱風凍災害風險特點,建立并實施風險防控綜合措施。
(一)建立應急責任體系
新區、鎮(街)建立健全以政府行政首長各項三防責任機制和“區領導聯系鎮、鎮領導聯系村、村干部聯系戶”的三級聯系人制度,突出抓好基層鎮(街)、村(居)防汛責任落實,以村(居)為單元,劃定責任網格區,明確山洪等氣象災害預警轉移責任人,實行人員轉移避險定員定責、分片包干;建立健全防汛行政責任人公示告知制度,每一個自然村配備一名防汛聯絡人員和防汛鑼長;每年汛前更新三防責任人網格庫,加強責任人履職培訓;建立三防督察機制,加強督導檢查,嚴肅執紀問責。
(二)建立應急預案體系
新區三防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結合單位職責,編制本單位防汛防旱防風防凍部門預案。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應結合本轄區實際,組織本轄區和部門(單位)編制修訂三防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制定縱向到區、鎮、村三級,橫向到相關部門的抗洪救災應急預案臺賬,做到“一鎮一案”“一村一庫一案”,形成從總體到專項、從面到線及點的整體預案體系。
(三)建立應急保障體系
新區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建立防災救災保障機制,提前在易受災鄉鎮(街道)預置沖鋒舟、橡皮艇、應急發電設備、應急衛星電話等搶險救援物資和隊伍,加強電力、通信、供水、油料、抗災救災車輛優先通行和社會安全保障,加強基層搶險救援隊伍和物資建設。
(四)建立防災工程體系
完善中小河流、水庫、城鄉排水防澇、市政、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提高“山邊、水邊、河邊”城鎮防災基礎設施防災標準。各鎮(街)政府(辦事處)應指定或建立與人口密度、城市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護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安全、有序轉移或疏散群眾。
(五)建立監測預警體系
新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農林水務局等監測預報單位要加強監測預報預警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包括水雨情監測系統、預警系統、監測預警平臺、群測群防體系在內的覆蓋新區整個山洪易發區的地質災害、山塘水庫等水利工程設施、中小河流監測預警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確度,延長有效預見期。建立預警信息發布傳遞平臺,提高公眾預警信息覆蓋率和時效性,為三防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六)建立臨災轉移避險機制
新區經濟促進局、社會事務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農林水務局、應急管理局等相關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應制定臺風、洪水、內澇、山洪地質災害危險區域人員轉移聯動機制,繪制本轄區的城市洪水風險圖、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地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和干旱風險圖、冰凍風險圖等各類風險圖,分類分等級劃定風險區域,形成搶險救災作戰圖,并以各類風險圖作為搶險救災、群眾安全轉移安置的技術依據,指導、協助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制定危險區域人員轉移方案,并報新區三防指揮部備案;各鎮(街)政府(辦事處)、村(居)委會和相關單位針對可能受洪澇災害、強臺風影響區域的轉移人員設立臺賬,實行網格化管理,負責統計管轄范圍內危險區域需轉移人員數量,明確轉移路線、安置點設置及通知、轉移、安置等環節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并登記造冊、建立檔案,每年汛前進行更新并報上級三防指揮部備案。
(七)建立臨災應急管控機制
新區三防指揮部相關單位要指導各地建立與災害警報信號或三防應急響應等級相銜接的停工、停課、停航、停運、停市以及交通管控、停止戶外集會活動、避護場所啟用等措施,降低臨災時人員流動遇險風險。
(八)建立隱患風險排查機制
新區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要針對汛期的特點和部門職責,組織本轄區、本部門的防汛安全隱患全面排查整治,建立本轄區、本行業防災風險隱患數據庫,逐項落實責任人和措施,實行風險隱患識別、評估、監控、預警、處置等全過程動態管理,做到常查常改常態化。
(九)建立信息化技術支撐
依托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完善新區、鎮(街)、村(居)三級互聯互通的計算機通信網絡和異地視頻會商系統;完善覆蓋新區、鎮(街)、村(居)三級的三防指揮信息系統平臺,建立完善洪水預報與調度系統,優化防洪調度方案,構建三防決策“一張圖”,整合防災減災信息資源,提升水旱風凍災害監測、信息互聯、風險識別、指揮調度、情景模擬、災情統計等技術支持能力。
(十)信息共享
新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農林水務局、應急管理局等單位應加強災害監測、視頻監控等信息通聯共享,提高三防指揮、應急處置、防災減災綜合能力。
(十一)宣教培訓
建立健全常態化的防災避險宣傳教育工作機制,充分運用網絡、微博、微信、廣播、電視等媒體,擴大防災避險知識宣傳覆蓋面,加強自救互救應急技能演練。
(十二)督導檢查
新區三防指揮部每年汛前組建督導組,由新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農林水務局、應急管理局等單位組成。主要職責為汛前檢查和應急督導檢查,每年汛前負責檢查督促指導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對管轄范圍內和新區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對本行業及負有三防工作職責單位的三防責任人制度、應急預案、病險工程(設施)風險排查和隱患處置臺賬、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和隱患處置臺賬、避難場所建設、物資儲備、搶險隊伍和設施裝備等防汛備汛工作落實情況。應急響應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到相關地區進行督導,對相關鎮(街)政府(辦事處)和新區三防成員單位及負有三防指揮部工作職責單位的應急值守、隱患排查、搶險救援力量預置、人員轉移安置、“五停”(停課、停工、停產、停運、停業)措施、搶險救援等工作落實情況。
第五部分 監測與預警
一、監測預報預警
(一)監測
市氣象局協助指導實時氣象信息的監測,新區農林水務局負責實時水情信息的監測、山洪災害監測,新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等。
(二)預警警報
1.暴雨預警
依托氣象局協助指導實時氣象信息的預報、預警與報送工作,對重大氣象災害性天氣作出評估,并將結果及時報各鎮(街)政府(辦事處)、新區三防辦及相關單位。
(1)汛期,依托市氣象局及時將暴雨預測預報預警報新區三防辦(同時電話告知新區三防辦值班員),當區域出現大暴雨并可能持續時,每3小時滾動預報,并視山區降雨變化情況加密報告頻次。
(2)暴雨黃色以上預警期間,按照市氣象局提供的信息,新區三防指揮部同步報告過去24小時轄區降雨情況及未來72小時天氣趨勢預報。
2.洪水預警
新區農林水務局負責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布范圍,并按程序向社會發布洪水預警。
當實測降雨量1小時超過30毫米、3小時超過50毫米、6小時超過100毫米,及時報告新區三防指揮部。當可能發生如下情況時,及時報告新區三防指揮部:
(1)當發生小洪水時,每12小時報告一次水情,每24小時發布一次洪水預報或視洪水變化情況加密洪水預報的頻次。
(2)當發生中等洪水時,每6小時報告一次水情,每12小時發布一次洪水預報或視洪水變化情況加密洪水預報的頻次。
(3)當發生大洪水時,每3小時報告一次水情,每6小時發布一次洪水預報或視洪水變化情況加密洪水預報的頻次。
(4)當發生特大洪水時,每小時報告一次水情,每3小時發布一次洪水預報或視洪水變化情況加密洪水預報的頻次。
3.臺風預警
市氣象局指導協助熱帶氣旋的監測、預報、預警與報送工作。
4.內澇預警
如未來將出現較大降雨,新區農林水務局應密切監視降雨、水情,新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應急管理局等單位做好內澇風險監測,遇災害性天氣時應落實24小時值班巡查制度,加密觀測,加強病險壩體、中小河流、水庫等水利工程設施、易澇低洼地區的監測巡查,發現險情及時向新區三防指揮部報告,并根據會商情況發布內澇預警。
5.山洪、地質災害預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地質災害威脅的地區,應根據山洪、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新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農林水務局等部門密切聯系,相互配合,一旦發現山洪、地質災害危險征兆應及時發布預警預報。山洪災害預測、預報及預警工作由新區農林水務局統籌負責;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及預警發布工作由新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負責。
(2)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遇災害性天氣時應落實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加密觀測,加強巡查。各鎮(街)政府(辦事處)、村(居)委會和相關單位都應明確信號發送員,當發布山洪、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后,應按“四級聯系人制度”和網格化管理要求立即通知相關人員轉移,并報當地政府(辦事處)和應急管理辦公室組織抗災救災。
6.干旱預警
(1)新區農林水務局負責干旱的監測預報工作。依據江河來水量、水庫的可用水量、城市干旱程度、連續無透雨日數、受旱面積等主要指標,經綜合分析論證后判斷干旱等級,由市氣象局協助及時發布氣象干旱預警信息,報送新區三防辦。
(2)市氣象局協助指導提供轄區降雨監測、預測情況,并視干旱程度加密報送降水預報,每周向新區三防辦提供未來10日的降水預測。
(3)因供水水庫蓄水量減少、江河來水量減少、污染以及因突發事件使地區供水水源遭到破壞等因素可能出現干旱時,新區農林水務局要及時向新區管委會及新區三防指揮部報告。
7.冰凍預警
(1)每年12月15日至次年2月15日為低溫冰凍災害防御期。特殊情況下,新區三防指揮部根據市氣象局建議可適當提前或延長低溫冰凍災害防御期。
(2)市氣象局協助指導低溫冰凍災害氣象條件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低溫冰凍災害防御期間,依托市氣象局發布的信息,新區三防指揮部同步報告氣溫監測和預報結果并抄送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市氣象局發布寒冷橙色、紅色預警信號和道路結冰預警信號,依托市氣象局同步向新區三防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報送監測和預測情況。新區農林水務局做好低溫冰凍監測工作。
(3)新區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負責本系統受低溫冰凍影響情況的監測、信息研判和災害預警發布。各單位的低溫冰凍預警應及時報告新區三防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新區三防指揮部及時將情況匯總報新區管委會。
8.工情信息
(1)堤防
主要江河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各鎮(街)政府(辦事處)應督促鎮(街)農林水服務中心加強工程監測和視頻監視,并將堤防及其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上級農林水務局和新區三防指揮部。
洪水發生地區的鎮(街)級三防指揮機構應在每日18時前向新區三防指揮部報告工程防守或出險情況。
堤防、涵閘、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現重大險情時,鎮(街)農林水服務中心應迅速組織搶險處理,出險地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或農林水服務中心等相關單位在險情發生后1小時內將出險和處置情況報告新區三防辦,新區三防指揮部及時將情況匯總至新區黨政辦公室,由新區黨政辦公室核報新區管委會、市三防辦,并續報災情核實、處置等情況,為搶險救災提供科學依據。
(2)水庫
①當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要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三防指揮部報告,同時加強對大壩、溢洪道、輸水管等關鍵部位的監測,按照有管轄權的三防指揮部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進行調度,并向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三防指揮部報告工程運行狀況。當小型以上水庫等出現重大險情時,應在險情發生后半小時內報告市三防指揮部,市三防辦通報市應急管理指揮中心。
②當水庫出現較大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按水庫防洪預案及時向下游發布預警信息,迅速處置險情,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三防指揮部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險情情況、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等。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及時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范圍發出預警,為后續工作的開展以及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此項預警工作水庫管理單位及同級三防指揮部要同時掌握情況,同時開展預警信息發布,確保預警發布萬無一失。
(3)災情
水旱風凍災害發生后,新區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及時向新區三防指揮部報告本單位行業領域內受災情況,同時按行業信息報送要求進行報送相關信息;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應盡快收集動態災情,及時向同級政府和上級三防指揮部報告;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對于重大災情,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應在災害發生后1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新區三防辦,新區三防指揮部及時將情況匯總至新區黨政辦公室,由新區黨政辦公室核報新區管委會、市三防指揮部,并續報災情核實、處置等情況,為搶險救災提供科學依據。
(4)臺風洪澇災情
主要包括臺風、洪澇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淹沒水深(水位)、范圍,受災人口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業、工業信息、交通運輸業、水利設施等方面的損失,人員傷亡基本情況、城市受淹情況,以及抗洪搶險等綜合情況。
(5)干旱災情
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受旱面積、受旱程度、對城鄉居民生活和工農業生產造成的影響,以及抗旱等基本情況。
(6)低溫冰凍災情
主要包括低溫冰凍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范圍、受災人口,以及對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通信、供電、供水、供氣設施等方面受損情況。因低溫冰凍造成省道、鐵路等交通中斷或受阻,造成供電、通信、供水、供氣等設施出現線路結冰、受損等情況時,新區經濟促進局、農林水務局、應急管理局、公路事務中心、交通公路辦公室、城市管理辦公室、市供電局駐江東新區班組等相關單位應于事發1小時內報告新區管委會和新區三防指揮部。
二、信息報送
信息實行歸口處理,分級上報,資源共享。
新區農林水務局、應急管理局等單位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雨情、水情、臺風、風暴潮、旱情、墑情、工情、災情等信息的監測預報預警。
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水旱風凍災害情況,應及時報告管理單位或主管部門,必要時可直接報告新區三防辦。
重大或特別重大災情、險情,新區三防指揮部辦公室立即組織核實,及時報告新區管委會和新區三防指揮部,并視情及時續報。因客觀原因無法立即準確掌握的信息,及時報告基本情況,之后補報詳情。
水旱風凍災害涉及或影響到本區行政區域外其他地區時,新區三防指揮部應及時通知相關地區,必要時報告新區管委會并提請新區管委會進行溝通與協調。本區行政區域外其他地區發生災害對轄區產生較大影響的,新區三防指揮部應主動及時溝通,掌握相關信息。
信息報送和處理要快速、準確,原則上應以書面形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以采用電話或其他方式報告,可以越級上報,之后以書面形式按程序及時補報和續報。
突發險情、災情報告分為首次報告和續報。
(一)首次報告指確認險情或災情已經發生,在第一時間將所掌握的有關情況向上級報告。
(二)續報指在突發險情、災情發展過程中,根據險情、災情發展及搶險救災的變化情況,對報告事件的補充報告。續報內容應按附表要求分類上報,并附險情、災情圖片。續報應延續至險情排除、災情穩定或結束。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要在事發后15分鐘內電話報告、30分鐘內書面報告新區三防指揮部。
凡特別重大、重大災情信息超過3小時未報送的即為遲報,超過24小時的即為漏報,超過48小時的即為瞞報,與事實有較大出入的為錯報,與事實基本不相符的為謊報。因報送信息不準確或遲報、漏報、錯報、瞞報、謊報造成工作失誤和重大影響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三、信息發布
(一)各行業主管單位負責統計、核實本行業(系統)內受影響情況等,按規定向新區三防指揮部報告;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統計、核實本轄區災情及受影響情況等,按規定向新區三防指揮部報告。
(二)新區三防指揮部統一匯總、審核新區三防信息,按規定上報并適時向社會發布。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負責收集、審核、發布新區的三防信息。
(三)災害發生期間,新區公路事務中心、市公安局江東分局、新區交通公路辦公室等單位應通過視聽媒體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交通運輸相關信息,新區黨委宣傳工作部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行業受影響信息。
(四)新聞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在新區黨委宣傳工作部的指導下開展,具體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一般突發災情、險情,由新區三防指揮部負責處理和發布,并向市防總報備。重大突發險情災情,經新區三防指揮部主要負責同志審批后,及時上報市防總,按規定程序報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發布。新區綜合性三防信息,由新區應急管理局新聞發言人對外發布,重大三防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按照有關規定進行。
(六)電視、廣播、報刊、網站等新聞媒體配合做好各類三防信息的發布工作,以新區三防指揮部或新區應急管理局公開發布的內容為準。
四、預防準備
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新區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其他有三防任務的單位要按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汛前準備,全面落實三防組織、三防責任、三防預案、三防隊伍和物資,開展汛前、汛中、汛后的防汛檢查和風險隱患點排查工作,協助相關職能部門做好供水、供電、供氣、通信、交通等各類應急保障工作,及時核實、更新各類三防信息系統的信息數據。
五、水務工程防洪排澇調度
由新區農林水務局組織編制新區水務工程防洪調度方案,新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編制排澇調度方案,報新區有關單位和新區三防指揮部備案,原則上應按照“上蓄、中疏、下排”原則,以防為主,關口前移。依據氣象預報預警相關文件或由新區農林水務局對雨情、水情、臺風、風暴潮會商研判的結果,在新區可能受到強降雨或臺風影響且災害影響較大時,新區農林水務局、各鎮(街)政府(辦事處)依職責按照方案實施“預騰空”調度。應急防御期間實施泄洪避險調度時應報告新區三防指揮部。
六、預警
(一)預警信號的發布
1.暴雨預警
新區農林水務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實時氣象信息的預報、預警與報送工作,對重大氣象災害性天氣作出評估,并將結果及時報告各鎮(街)政府(辦事處)、三防辦及相關單位。
(1)汛期,依托市氣象局發布暴雨預測預報預警信息,同步將暴雨預測預報預警報新區三防辦(同時電話告知新區三防辦值班員),當區域出現大暴雨并可能持續時,每3小時滾動預報,并視山區降雨變化情況加密報告頻次。
(2)暴雨降水期間,依托市氣象局發布信息,新區三防指揮部同步提供過去24小時轄區內降雨情況及未來48小時的降雨預報,更新預報未來一周天氣情況。
2.洪水預警
新區農林水務局負責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布范圍,并按程序向社會發布洪水預警。當實測降雨量1小時超過30毫米、3小時超過50毫米、6小時超過80毫米、12小時超過100毫米時,及時報告新區三防指揮部和相關單位。當可能發生如下情況時,及時報告新區三防指揮部和相關單位:
(1)當發生小洪水時,每12小時報告一次水情,每24小時發布一次洪水預報或視洪水變化情況加密洪水預報的頻次。
(2)當發生中等洪水時,每6小時報告一次水情,每12小時發布一次洪水預報或視洪水變化情況加密洪水預報的頻次。
(3)當發生大洪水時,每3小時報告一次水情,每6小時發布一次洪水預報或視洪水變化情況加密洪水預報的頻次。
(4)當發生特大洪水時,每小時報告一次水情,每3小時發布一次洪水預報或視洪水變化情況加密洪水預報的頻次。
3.臺風預警
依托市氣象局協助指導熱帶氣旋的監測、預報、預警與報送工作。
4.內澇預警
如未來將出現較大降雨,新區農林水務局應密切監視降雨、水情,新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應根據降雨和水情,做好內澇風險預報,及時向新區三防指揮部報告,并根據情況發布預警。
5.山洪地質災害預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地質災害威脅的地區,應根據山洪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新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農林水務局等單位密切聯系,相互配合,一旦發現山洪地質災害危險征兆應及時發布預警預報。地質災害預測、預報及預警發布工作由新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負責。
(2)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遇災害性天氣時應落實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加密觀測,加強巡邏。各鎮(街)政府(辦事處)、村(居)委會和相關單位應明確信號發送員,當發布山洪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后,應立即通知相關人員轉移,并報新區管委會和新區三防指揮部組織抗災救災。
6.干旱預警
(1)新區農林水務局負責干旱的監測預報工作。依據江河來水量、水庫的可用水量、城市干旱程度、連續無透雨日數、受旱面積等主要指標,并考慮降雨量距平率、土壤相對濕度(墑情)等參考指標,經綜合分析論證后判斷干旱等級,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報送新區三防指揮部。
(2)依托市氣象局提供轄區降雨監測、預測情況,新區三防辦同步提供過去24小時轄區氣象臺站的降水實況和未來24小時降水預報。
(3)因供水水庫蓄水量減少、江河來水量減少、污染以及因突發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壞等因素可能出現城市干旱時,供水單位要及時向新區三防辦和新區農林水務局報告。
7.冰凍預警
(1)每年12月15日至次年2月15日為低溫冰凍災害防御期。特殊情況下,新區三防指揮部根據市氣象局建議可適當提前或延長低溫冰凍災害防御期。
(2)依托市氣象局提供低溫冰凍災害氣象條件的監測預報和預警。低溫冰凍災害防御期間,參照市氣象局提供的信息,新區三防指揮部同步報告氣溫監測和預報結果,并由新區三防辦抄送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及新區三防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市氣象局發布寒冷橙色、紅色預警信號和道路結冰預警信號期間,新區三防指揮部同步報送監測和預測情況。新區農林水務局依托市氣象部門協助做好低溫冰凍監測工作。
(3)新區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負責本系統受低溫冰凍影響情況的監測、信息研判和災害預警發布。各單位的低溫冰凍預警應及時報告新區三防指揮部和其他相關成員單位。新區三防指揮部及時將情況匯總上報市委、市政府。
(二)預警信號級別及防御指引
1.臺風預警信號及級別
臺風預警信號分五級,分別以白色、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1)臺風白色預警信號
圖標:
含義:48小時內將受臺風影響。
防御指引:
①進入臺風注意狀態,警惕臺風對當地的影響。
②注意通過氣象信息傳播渠道了解臺風的最新情況。
(2)臺風藍色預警信號
圖標:
含義:24小時內將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8級以上;或者已經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者陣風8~9級并將持續。
防御指引:
①進入臺風戒備狀態,做好防御臺風準備。
②注意了解臺風最新消息和政府及有關部門防御臺風通知。
③加固門窗和板房、鐵皮屋、棚架等臨時搭建物,妥善安置室外擱置物和懸掛物。
④水上養殖、作業人員應當適時撤離,船舶應當及時回港避風或者采取其他避風措施。
⑤其它同臺風白色預警信號。
(3)臺風黃色預警信號
圖標:
含義:24小時內將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10級以上;或者已經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者陣風10~11級并將持續。
防御指引:
①進入臺風防御狀態,密切關注臺風最新消息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發布的防御臺風通知。
②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應當停課,未啟程上學的學生不必到校上課;上學、放學途中的學生應當就近到安全場所暫避或者在安全情況下回家;學校應當妥善安置在校(含校車上、寄宿)學生,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安排學生離校回家。
③居民應當關緊門窗,妥善安置室外擱置物和懸掛物,盡量避免外出;處于危險地帶和危房中的人員應當及時撤離,確保留在安全場所。
④停止戶外集體活動,停止高空等戶外作業。
⑤濱海浴場、景區、公園、游樂場應當適時停止營業,關閉相關區域,組織人員避險。
⑥水上養殖、作業人員應當撤離,回港避風船舶不得擅自離港,并做好防御措施。
⑦相關應急處置單位和搶險單位加強值班,實時關注災情,落實應對措施。
⑧其它同臺風藍色預警信號。
(4)臺風橙色預警信號
圖標:
含義:12小時內將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者陣風12級以上;或者已經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者陣風12級以上并將持續。
防御指引:
①進入臺風緊急防御狀態,密切關注臺風最新消息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發布的防御臺風通知。
②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應當停課,學校應當妥善安置寄宿學生。
③居民避免外出,確保留在安全場所。
④停止室內大型集會,立即疏散人員。
⑤濱海浴場、景區、公園、游樂場應當停止營業,迅速組織人員避險。
⑥加固港口設施;落實船舶防御措施,防止走錨、擱淺和碰撞。
⑦相關應急處置單位和搶險單位密切監視災情,做好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⑧其它同臺風黃色預警信號。
(5)臺風紅色預警信號
圖標:
含義:12小時內將受或者已經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已達12級以上并將持續。
防御指引:
①進入臺風特別緊急防御狀態,密切關注臺風最新消息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發布的防御臺風通知。
②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應當停課,學校應當妥善安置寄宿學生;建議用人單位停工(特殊行業除外),并為滯留人員提供安全的避風場所。
③居民切勿外出,確保留在安全場所。
④當臺風中心經過時風力會減小或者靜止一段時間,應當保持戒備和防御,以防臺風中心經過后強風再襲。
⑤相關應急處置單位和搶險單位嚴密監視災情,做好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⑥其它同臺風橙色預警信號。
2.暴雨預警信號及級別
暴雨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1)暴雨黃色預警信號
圖標:
含義:6小時內本地將有暴雨發生,或者已經出現明顯降雨,且降雨將持續。
防御指引:
①進入暴雨戒備狀態,關注暴雨最新消息。
②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應當采取適當措施,保證學生和幼兒安全。
③駕駛人員應當注意道路積水和交通阻塞,確保安全。
④做好低洼、易澇地區的排水防澇工作。
(2)暴雨橙色預警信號
圖標:
含義:在過去的 3小時,本地降雨量已達50毫米以上,且雨勢可能持續。
防御指引:
①進入暴雨防御狀態,密切關注暴雨最新消息。
②學生可以延遲上學;上學、放學途中的學生應當就近到安全場所暫避。
③暫停戶外作業和活動,盡可能留在安全場所暫避。
④行駛車輛應當盡量繞開積水路段及下沉式立交橋,避免穿越水浸道路,避免將車輛停放在低洼易澇等危險區域。
⑤相關應急處置單位和搶險單位應當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對積水地區實行交通疏導和排水防澇;轉移危險地帶和危房中的人員到安全場所暫避。
⑥對低洼地段室外供用電設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⑦注意防范暴雨可能引發的內澇、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⑧其它同暴雨黃色預警信號。
(3)暴雨紅色預警信號
圖標:
含義:在過去的3小時,本地降雨量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將持續。
防御指引:
①進入暴雨緊急防御狀態,密切關注暴雨最新消息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發布的防御暴雨通知。
②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應當停課,未啟程上學的學生不必到校上課;上學、放學途中的學生應當在安全情況下回家或者就近到安全場所暫避;學校應當保障在校(含校車上、寄宿)學生的安全。
③停止戶外作業和活動,人員應當留在安全場所暫避;危險地帶和危房中的人員應當撤離。
④地下商城、地下車庫、地下通道等地下設施和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減少損失,保障人員安全。
⑤對低洼地段室外供用電設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⑥行駛車輛應當就近到安全區域暫避,避免將車輛停放在低洼易澇等危險區域,如遇嚴重水浸等危險情況應當立即棄車逃生。
⑦相關應急處置單位和搶險單位應當嚴密監視災情,做好暴雨及其引發的內澇、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災害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⑧其它同暴雨橙色預警信號。
3.洪(潮)水預警信號及級別
按照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洪水預警信息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標示。
(1)洪水藍色預警信號
圖標:
含義: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江河主要水文站點的水位(流量)接近警戒水位(流量);
②江河主要水文站點的洪水要素重現期接近5年。
(2)洪水黃色預警信號
圖標:
含義: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江河主要水文站點的水位(流量)達到或超過警戒水位(流量);
②江河主要水文站點的洪水要素重現期達到或超過5年。
(3)洪水橙色預警信號
圖標:
含義: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江河主要水文站點的水位(流量)達到或超過保證水位(流量);
②江河主要水文站點的洪水要素重現期達到或超過20年。
(4)洪水紅色預警信號
圖標:
含義: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江河主要水文站點的水位(流量)達到或超過歷史最高水位(最大流量);
②江河主要水文站點的洪水要素重現期達到或超過50年。
公眾防御指引:
①人民群眾注意收聽、收看有關媒體的報道,密切關注洪水信息。
②戶外人員注意街上電力設施,如有電線滑落,切勿靠近并立即報告電力部門(客服熱線95598),協助提醒附近人員遠離落線位置;切斷低洼地帶有危險的室外電源;遠離地下通道或高架橋下面的通道;不要在流水中行走,15公分深度的流水就能使人跌倒。
③室內人員備足速食食品或蒸煮夠食用幾天的食品,準備足夠的飲用水和日用品;將不便攜帶的貴重物品作防水捆扎后埋入地下;關閉門窗,防止水流進入屋內,一旦進水立即關閉電源、煤氣等設備。
④根據電視、廣播等提供的洪水信息和所處的位置房舍結構條件,冷靜選擇撤離位置;按照預定路線,有組織地向山坡、高地等處轉移;認清路標,明確撤離的路線和目的地,避免因為驚慌而走錯路。
⑤洪水到來時來不及轉移的人員,要就近迅速向山坡、結構牢固的樓房上層、高地等處轉移。
⑥泥坯房里人員在洪水到來時,來不及轉移的,要迅速找一些門板、桌椅、木床、大塊的泡沫塑料等漂浮的材料扎成筏逃生。不宜游泳、爬到屋頂。
⑦如果被洪水包圍時,要設法盡快與當地政府或部門取得聯系。報告自己的方位和險情,積極尋求救援。
⑧勿游泳逃生,勿攀爬帶電的電桿、鐵塔,遠離傾斜電桿和電線斷頭;如已被卷入洪水中,一定要盡可能抓住固定的或能漂浮的東西,尋找機會逃生。
⑨山區如發現水流湍急、混濁及夾雜泥沙時,可能是山洪暴發的前兆,應離開溪澗或河道。
第六部分 應急響應
一、應急準備
新區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鎮(街)三防指揮機構應按應急預案要求,做到預案在前、排查在前、調度在前、除險在前。
(一)三防組織動員
水旱風凍災害發生前,各地應積極動員和廣泛發動廣大群眾和社會力量,投入防風、抗洪搶險和抗旱、抗凍救災。各鎮(街)政府(辦事處)三防責任人準備上崗,按應急預案規定,檢查預報預警、隱患排查治理、人員轉移、工程調度、防災避險宣傳等措施準備情況。
(二)應急預案準備
新區、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修訂完善所管轄區域內的三防工作預案,新區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修訂完善本單位、本行業的三防工作預案,新區社會事務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農林水務局、應急管理局、公路事務中心、生態環境辦公室、交通公路辦公室、城市管理辦公室等相關成員單位應做好三防專項工作預案。
(三)工程措施準備
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電站等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防護和應急搶險方案準備。
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包括病險工程),落實安全度汛方案措施。對水庫(水電站)、河網等實施預泄、預排。
(四)物資隊伍準備
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聯系綜合救援隊伍,提前在可能受災地區預置搶險救災隊伍。
水利、交通、電力、通信等部門提前集結專業機動搶險隊待命。
新區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災害發展趨勢,在易受災地區和重點部位提前預置的搶險救助物資和設備,以備急需。
(五)人員轉移準備
新區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各鎮(街)政府(辦事處)應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堅持提前轉移群眾制度,依據市氣象局、新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新區農林水務局等單位預警信息,提前擬定受威脅區域,確定轉移的人數、路線、方式、時限和避險安置場所,按照“三對接”要求,通知相關責任人落實對接幫扶。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新區社會事務局等單位應提前做好避險安置場所安全管理、衛生防疫準備工作。
(六)隱患排查防控
新區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應對防災風險點、工程設施、物資儲備、電力、通信設備設施等進行檢查巡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或者采取補救措施,消除安全風險隱患。一旦出現險情后,工程管理單位、主管單位應立即組織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確定工程應急搶險預案實施方案,并按預案要求開展各項搶險工作。
二、響應啟動
水旱風凍災害發生或可能發生時,在新區黨委、管委會領導下,新區三防指揮部進行統一指揮協調,組織會商,隨時做好啟動準備。實行成員單位聯合值守機制,視情派出現場督導組檢查指導。各成員單位與鎮(街)三防指揮機構,按照職責分工,迅速措施到位。有調度權限的職能部門在依法應對暴雨、干旱、臺風、洪水時,應當服從同級三防指揮機構的指揮。新區三防指揮部視情在災害影響重災區設立現場指揮部,實行現場指揮官制度,并由現場指揮官指定1名現場信息報告員,負責向新區管委會及時報告現場情況。涉及跨新區轄區的應急處置,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應及時報告新區三防指揮部,并由新區三防指揮部協調處置。
水旱風凍災害應急啟動標準,按災害發展趨勢、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防汛應急響應、防旱應急響應、防風應急響應、防凍應急響應四種類型,每種類型應急響應分為四個等級,各等級應急響應均由新區三防指揮部宣布啟動,其中Ⅰ級應急響應報新區管委會批準后啟動。
三、分級響應
(一)防風分級響應
1.Ⅳ級響應(防風準備狀態)
(1)發生以下情況,啟動Ⅳ級防風應急響應:
熱帶氣旋消息階段,預計未來48小時內,將有熱帶風暴嚴重影響新區轄區。
(2)新區三防指揮部:新區應急管理局領導帶班。加強值班,指揮部有關領導上崗到位,檢查搶險物料儲備情況,部署臺風防御工作。密切關注熱帶氣旋移動路徑和發展態勢,加強與新區農林水務局和市三防指揮部的聯系,密切監視水情、雨情和風情,及時了解和反饋各鎮(街)政府(辦事處)、村(居)委會、各成員單位貫徹落實防臺風部署情況,適時向新區三防指揮部領導報告。
(3)各成員單位、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及村(居)委會:落實屬地管理、行業管理職責,按照新區三防指揮部的部署全面落實防臺風部署。
(4)防御要求:
①開展防汛、防風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對臨時工棚、簡易危舊廠房、高層建筑、路燈等高懸物、廣告牌、戶外鋼結構設施、起重機械設備、建筑配套設施、綠化樹木等防風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對下凹式立交橋、低洼地帶和排澇泵站等進行安全檢查;開展水庫(山塘)、人工湖、河道、堤圍、水閘、排澇泵站及排水管道的安全運行檢查和“預騰空”部署。
②排查可能受洪澇影響的人防設施和地下空間,通知其業主或管理單位做好防洪澇準備,并督促做好防水(滲透、水浸)措施。
③加強在建工程管理,通知工地停止高空、深基坑、高邊坡、高支模等作業,對塔吊、腳手架、工棚等設施采取安全措施;在有倒塌、高空墜落等可能產生危險的地帶設置警示標志并布置隔離帶;加強山洪地質災害隱患巡查、監測和預警。
④加強廣告牌、霓虹燈、樓臺棚架、遮雨擋棚、標示牌、防盜網以及鐵塔、天線等戶外設施的管理,責成業主加固上述設施,對違規或構成危險的應予以拆除。
⑤排查整改供電、供水、供氣和通信線路及設施安全隱患。
⑥高空、港口、露天大型活動提前做好應急處置方案,視情況暫停活動和作業。
⑦向公眾傳播防臺風信息,引導公眾密切關注臺風動向、減少室外活動、做好居家防御準備;通知居民將露于陽臺、窗外的花盆及其它物品移入室內,防止高空墜物傷人。
⑧指導群眾對成熟農作物進行搶收,組織人力加固道路綠化樹木,消除樹木安全隱患,做好山林、公園、農田、養殖場的防護工作。
⑨做好開放避難場所的準備,按照“五個百分百”要求落實危險區域人員轉移部署。漁船及漁排作業人員回港避風,船舶及水上作業人員盡快到錨地或避風區避風;處于江邊、低洼地區、危房(危墻)、簡易工棚、山洪地質災害隱患區等危險區域的人員做好安全轉移準備。
⑩各類專業搶險隊隊員待命。
2.Ⅲ級響應(防風狀態)
(1)發生以下情況,啟動Ⅲ級防風應急響應:
熱帶氣旋警報階段,預計未來48小時內,將有強熱帶風暴以上級別的熱帶氣旋嚴重影響新區轄區。
在繼續做好IV級響應的基礎上,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2)新區三防指揮部:副總指揮坐鎮指揮。主持召開會商會議,提出下一步防風工作部署;督促檢查各成員單位、鎮(街)政府(辦事處)和村(居)委會落實防風工作情況;收集匯總漁船歸港和魚排人員上岸避風落實情況;視情派出工作組深入受臺風影響較嚴重的鎮(街)和村(居)、督導防風搶險救災工作。
(3)啟動聯合值守機制:新區經濟促進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農林水務局、應急管理局、行政綜合執法局等單位派員到新區三防指揮部參與聯合值守。
(4)各成員單位、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及村(居)委會:主要負責同志坐鎮指揮。加強值班備勤,密切關注臺風信息,服從新區三防指揮部的指揮,按照職責做好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并將有關情況向新區三防指揮部總指揮(新區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或新區三防指揮部報告。
(5)防御要求
①落實防臺“五個百分百”要求;所有漁船及漁排作業人員、船舶及水上作業人員回港避風或到錨地等安全區域避風;全面開放避風避險場所,屬地鎮(街)政府(辦事處)做好安置人員轉移保障工作并做好場所的管理工作,新區應急管理局協調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②學校停課。仍在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兒童、學生就近到安全場所暫避或在安全的情況下回家避風;校方做好在校(含在校車上)師生的安全防護和轉移、返家工作。
③橋梁、高速公路、軌道交通、石油化工、核電等大型在建基建工程要落實工程安全防范措施,及早撤離施工人員。
④除搶險救災和直接保障城市正常運行的供水、供電、供氣、通信和醫療防疫單位之外,其他單位可根據工作地點、工作性質和防風避風需要等情況安排工作人員推遲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為滯留單位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避風場所及基本生活保障。
⑤停止室外大型活動,組織參加活動的人員疏散、撤離或到安全場所避險。
⑥新聞媒體、公共場所大型顯示屏播發臺風黃色預警信息和防風提示。提醒公眾:注意收聽、收看有關媒體報道,及時掌握臺風信息,妥善處置易受風雨影響的室外物品;提醒公眾盡可能減少外出,戶外活動注意安全避險,遠離大樹、廣告牌等可能發生危險的區域,遠離高架空線路、桿塔和變壓器等高壓電力設備,切勿靠近、接觸被風吹倒的電線;提醒人民群眾避免在外逗留,在外人員就近選擇安全的暫避場所。
⑦各類專業搶險隊按指令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⑧各成員單位要落實“屬地管理、行業管理”職責,派出防臺風工作組深入基層,督導落實防御措施,指導搶險救災工作。
⑨供電單位保障防汛搶險救災單位和電力供應。
3.Ⅱ級響應(緊急防風狀態)
(1)發生以下情況,啟動Ⅱ級防風應急響應:
熱帶氣旋緊急警報階段,預計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熱帶風暴或臺風襲擊或嚴重影響新區轄區。
在繼續做好Ⅲ級響應的基礎上,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2)新區三防指揮部:副總指揮或總指揮坐鎮指揮,主持召開防風緊急會商,研判和部署防風工作,派出工作組指導一線防風搶險救災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新聞報道和信息發布工作。
(3)啟動聯合值守機制:增加新區經濟促進局、新區社會事務局、新區消防救援大隊派員到新區三防指揮部參與聯合值守。
(4)各成員單位、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及村(居)委會:要把防御臺風工作作為首要任務,進入嚴重防風狀態,主要負責同志坐鎮指揮,召開緊急會議,服從新區三防指揮部的指揮,加強值班備勤,對防臺風工作作出緊急部署,按照職責做好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并將有關情況報告新區三防指揮部總指揮(新區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或新區三防指揮部。
(5)防御要求
①督促校方應嚴加監護滯留在校(含校車上、寄宿)的學生,并做好必要安全措施。
②進一步落實水上作業、灘涂養殖、危房(危墻)、低洼易浸、靠近山邊房屋、病險水庫下游、簡易工棚等可能發生危險區域的人員全部撤離至安全場所暫避;在港船舶上的值班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并按有關規定操作。
③加強危化品生產、存儲企業等重大危險源監管,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高重大危險源事故預防能力。
④高空、港口等區域的室外作業人員應停止作業;在建工地停止施工,切斷所有施工電源,做好工地人員的安全轉移和妥善安置工作,巡查并處置對人民群眾人身和交通等具有較大的倒伏樹木。
⑤通知居民不要隨意外出;停止露天集體活動和室內大型的聚會;各類會展、游樂場所、公園、旅游景點等暫停營業,立即疏散并安置人員。
⑥交通單位向公眾通報和發布機場、港口、車站、口岸的運營情況和客運信息、航班調整等信息,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⑦新聞媒體、公共場所大型顯示屏滾動發布臺風橙色預警信息和防風提示,提醒公眾及時掌握臺風信息;提醒公眾盡可能留在室內,關門、關窗、收物,防止高空附物傷人;除搶險救災和保障民生工作必需之外,其他人員切勿隨意外出,行人要就近選擇較為安全的地方避風,并遠離通風門窗;一旦室內積水,立即切斷電源,防止觸電。
⑧督促低洼地區的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間項目主管單位和責任管理單位做好防澇工作,加強地下空間內澇積水薄弱環節的防守。
4.Ⅰ級響應(特別緊急防風狀態)
(1)發生以下情況,啟動防風Ⅰ級應急響應:
熱帶氣旋特急警報階段,預計未來24小時內,將有臺風以上級別的熱帶氣旋襲擊或嚴重影響新區轄區。
在繼續做好Ⅱ級響應的基礎上,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2)新區三防指揮部:副總指揮或總指揮坐鎮指揮。把防風工作作為首要任務,動員和組織廣大干部群眾投入防風工作,全面落實防風措施和救災任務。
(3)啟動聯合值守機制:新區三防指揮部全體成員單位派員到新區三防指揮部參與聯合值守。
(4)各成員單位、鎮(街)政府(辦事處)及村(居)委會:按照新區三防指揮部的部署,進入應急防風狀態,服從新區三防指揮部的指揮,按照職責做好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并將有關情況報告新區三防指揮部總指揮(新區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或新區三防指揮部。
(5)防御要求
①各成員單位、鎮(街)政府(辦事處)及村(居)委會加強督促檢查,防臺風“五個百分百”必須切實落實到位。
②在做到“五個百分百”的基礎上,重點檢查老屋留守及獨居老人、留守兒童、外來臨時務工人員、“二邊”(即河邊、山邊)人員及工礦企業、施工工人等人員的安全監管和轉移避險落實情況。
③新區管委會發布緊急動員令,或授權新區三防指揮部發布緊急動員令,全力做好防風工作。
④根據市政府或市三防總指揮部的指令,除搶險救災和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電、供氣、消防、通信和民政、醫療防疫、食品供應等單位外,在保障本單位防風安全的前提下,新區實行“五停”。
⑤做好新聞宣傳和輿論管控工作。
⑥公安、消防,駐區部隊、民兵預備役、各專業搶險隊,以及群眾性搶險隊伍等應加強備勤,時刻準備以最快速度奔赴災區,參加搶險救災等應急行動。
⑦發生災情時,醫療衛生單位組織醫療隊全力搶救受災傷病者。
⑧視情并經新區三防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批準,向市防總提出支援需求。
(二)防汛分級響應
1.IV級響應
(1)預計可能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啟動防汛Ⅳ級應急響應:
①東江流域發生5年至10年一遇洪水;
②山塘發生險情可能潰壩,并有可能對社會造成較大影響;
③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因強降雨可能導致局部地區發生山洪地質災害;
④轄區內可能發生嚴重內澇,并有可能造成較大影響。
(2)新區三防指揮部:新區應急管理局分管負責同志坐鎮指揮,新區農林水務局分管負責同志協助。加強24小時值班,加強江河湖庫水情、雨情、工情、險情等實時監測,密切關注事態變化及發展趨勢,加強與市防總、廣東省水文局的聯系,及時掌握預報預警、實時監測及發展態勢預判等信息,嚴格執行市防總指令,并通知受影響鄉鎮(街道)及各成員單位部署防御。
(3)各成員單位、鎮(街)政府(辦事處)及村(居)委會:加強24小時值班,分管同志坐鎮指揮,按照職責做好洪(潮)水防御,自覺服從新區三防指揮部指揮全力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執行,有關情況應及時向新區三防指揮部和新區三防工作分管負責同志匯報。
(4)防御要求:
①沿江、沿涌等水閘、泵站管理人員利用潮汐漲落規律做好水閘調控,降低閘內水位,必要時啟動排澇泵站強排閘內積水,提高調蓄洪水能力。
②加強受影響區域防汛安全隱患排查。組織排查房屋、城市道路、橋梁、建筑工地、地下空間、下凹式涵隧、湖庫、供水設施等建筑物(構筑物)的防汛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采取處置措施;組織相關區域居民加強對種植農作物和養殖農產品的防護;按照“五個百分百”要求,通知受影響區域人員和物資做好轉移避險準備。
③組織專人對病險堤圍、涵閘在建水務工程和上游水庫加強巡查和值守,落實應急避險和處置措施。上游水庫應遵循錯峰泄洪的原則,在確保大壩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擅自開閘泄洪,防止上下游洪水疊加頂托加劇下游城區內澇水浸風險。需要實施應急泄洪前應報請新區三防指揮部,由新區三防指揮部綜合考慮上下游水情、工情、災情和潮汐規律等信息統一指揮調度。
④山洪地質災害監測預防責任人加強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和主要隱患點的巡查、監測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采取處置措施。
⑤有關成員單位和鎮(街)政府(辦事處)應及時開放應急避難場所,做好安置受災群眾并做好生活醫療保障準備。
⑥新區三防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各專業搶險隊隊員待命,做好搶險救災準備。
2.Ⅲ級響應
(1)預計可能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啟動防汛Ⅲ級應急響應:
①東江流域發生10年至20年一遇洪水;
②保護轄區內的堤圍發生重大險情極有可能潰堤或已潰堤;
③小(二)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有可能潰壩或已潰壩;
④轄區內可能因強降雨發生嚴重的城市內澇,或可能發生極為嚴重的內澇,并可能對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電等造成較嚴重的影響;
⑤根據氣象預報,轄區內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因強降雨可能發生較重的山洪地質災害。
在繼續做好IV級響應的基礎上,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2)新區三防指揮部:副總指揮坐鎮指揮;啟動聯合值守機制,新區經濟促進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農林水務局、行政綜合執法局等單位派員到新區三防指揮部參與聯合值守;召開防洪潮緊急會議會商,發出防洪救災各項指令,動員廣大干部群眾投入防洪潮工作,派出工作組到一線督促指導防洪搶險工作。
(3)各成員單位、鎮(街)政府(辦事處)及村(居)委會:主要負責同志坐鎮指揮,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按照職責做好洪(潮)水防御,自覺服從新區三防指揮部指揮全力參與應急處置工作,有關情況應及時向新區三防指揮部匯報。
(4)防御要求
①受影響的鎮(街)政府(辦事處)、村(居)委會及相關成員單位,組織力量對防守責任段實行24小時巡堤查險工作,做好巡堤查險記錄。發現險情時處理,并向上級報告。
②加強上游水庫、山塘防汛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問題立即搶修和應急加固,按照規定執行洪水調度方案。
③加強山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及時將監測結果通知受影響鎮(街)政府(辦事處)、村(居)委會。
④加大力度排查房屋、城市道路、橋梁、建筑工地、地下空間、下凹式涵隧、湖庫、供水設施等建筑物(構筑物)的防汛安全隱患,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⑤組織已經受到和可能受到影響區域的群眾安全轉移,并妥善安置;適時開放應急避險場所,做好被安置人員的基本生活醫療保障。
⑥負責供電單位按照預案及新區三防指揮部要求開展防洪排澇設施和三防指揮機構的電力應急保障工作。
⑦各專業部門搶險隊伍集中備勤,并根據指令進行搶險救災作業。
3.Ⅱ級響應
(1)預計可能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啟動防汛Ⅱ級應急響應:
①東江流域發生20年至50年一遇洪水;或山塘、水庫超警戒線2米水位;或東江堤圍周邊低洼處超2米水位標準;部分特別低洼處超5米水位標準。
②小(一)型水庫及新區轄區、上游的重點小(二)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可能垮壩或已垮壩;
③轄區內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將出現特大暴雨天氣,并可能引發嚴重的山洪地質災害;
④轄區內可能因強降雨發生較嚴重的城市內澇,并可能對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電和地下場所等產生嚴重的影響。
在繼續做好Ⅲ級響應的基礎上,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2)新區三防指揮部:副總指揮或總指揮坐鎮指揮,主持召開會商會議,研判當前防洪工作情況,部署防洪救災重大事宜,派出工作組到一線督促、指導抗洪搶險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新聞報道和信息發布工作。
(3)增加新區經濟促進局、新區社會事務局、新區消防救援大隊派員到新區三防指揮部參與聯合值守。
(4)各成員單位、政府(辦事處)及村(居)委會:召開緊急會議,進行緊急動員,對防洪(潮)工作作出緊急部署,按照職責做好洪(潮)水防御,自覺服從新區三防指揮部指揮全力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受影響鎮(街)政府(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臨抗洪一線,指揮抗救災工作,有關情況應及時向新區三防指揮部總指揮(新區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或新區三防指揮部匯報。
(5)防御要求
①加強督促落實危房、低洼地區居民和工地人員安全轉移,協助做好轉移群眾的安置工作。
②受洪水威脅區域的所有學校立即停課,做好在校(含在校車上)師生的安全防護和轉移、返家工作。
③受洪水影響的區域在建工地停止施工,切斷所有施工用電。
④向山洪災害易發區發出防御提示,指導人員轉移。
⑤維護受災地區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防洪救災人員和搶險物資設備的緊急運輸暢通,保障主要交通干線和防洪救災重要交通線路的暢通,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
⑥全天候巡查水庫、山塘、堤防、涵閘等防洪工程,加強洪水調度,發現問題立即搶險。
⑦各專業搶險隊根據指令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⑧做好新聞宣傳工作。
4.I級響應
(1)預計可能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啟動防汛Ⅰ級應急響應:
①東江流域發生5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②大、中型水庫及上游重點小(一)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可能垮壩或已垮壩;
③轄區內防洪堤發生重大險情極可能潰堤或已決堤,可能造成堤內大面積受淹浸、損失重大;
④根據氣象預報,山洪地質災害易發區將出現特大暴雨天氣,并可能引發極為嚴重的山洪地質災害;
⑤轄區內可能因特大暴雨發生極為嚴重的城市內澇,并可能對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電和地下場所等產生極其嚴重的影響。
在繼續做好Ⅱ級響應的基礎上,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2)新區三防指揮部:①總指揮坐鎮指揮。②新區三防指揮部全體成員單位派員到新區三防指揮部參與聯合值守。③新區管委會發布緊急動員令;或經新區管委會授權,由新區三防指揮部發布緊急動員令,全力組織指揮抗洪搶險救災工作,視情成立前線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督導組。
(3)各成員單位、政府(辦事處)及村(居)委會:按照職責做好洪(潮)水防御,自覺服從新區三防指揮部指揮全力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相關成員單位和受影響鎮(街)政府(辦事處)、村(居)委會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臨抗洪一線,指揮抗救災工作,有關情況應及時向新區三防指揮部和新區三防工作分管負責同志匯報。
(4)防御要求
①加強對重點工程的監控、防護和調度;發生險情、災情,立即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②發生潰堤(壩)險情時,發現情況的單位要迅速報告新區三防指揮部,新區三防指揮部、鎮(街)政府(辦事處)和村(居)委會必須立即調動搶險突擊隊進行搶險,控制險情,避免險情擴大,組織受災人員向安全場所轉移安置,避免因災傷亡。
③視情并經新區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或分管負責同志批準,向市防總提出支援需求。
④安全轉移并妥善安置受災害威脅地區群眾。
⑤學校停課。做好在校(含在校車上)師生的安全防護和轉移、返家工作。
⑥各類專業搶險隊全力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⑦做好新聞宣傳和輿論管控工作。
(三)防旱應急響應
1.當主要指標和參考指標達到以下情況的(極度干旱),啟動防旱Ⅰ級應急響應:
主要指標:新區轄區較大面積連續90日以上無透雨;江河主要控制站月平均來水保證率≥97%;水庫的可用水量占總興利庫容的百分比≤20%;受旱面積占新區轄區內耕地面積百分比≥40%。
參考指標:60日降水量距平率≤-90%;90日降水量距平率≤-80%;土壤相對濕度≤30%。
2.當主要指標和參考指標達到以下情況的(嚴重干旱),啟動防旱Ⅱ級應急響應:
主要指標:新區轄區較大面積連續70日以上無透雨;江河主要控制站月平均來水保證率≥95%;水庫的可用水量占總興利庫容的百分比≤25%;受旱面積占新區轄區內耕地面積百分比≥30%。
參考指標:60日降水量距平率≤-75%;90日降水量距平率≤-50%;土壤相對濕度≤40%。
3.當主要指標和參考指標達到以下情況的(中度干旱),啟動防旱Ⅲ級應急響應:
主要指標:新區轄區較大面積連續50日以上無透雨;江河主要控制站月平均來水保證率≥90%;水庫的可用水量占總興利庫容的百分比≤32%;受旱面積占新區轄區內耕地面積百分比≥20%。
參考指標:30日降水量距平率≤-85%;60日降水量距平率≤-60%;90日降水量距平率≤-30%;土壤相對濕度≤50%。
4.當主要指標和參考指標達到以下情況的(輕度干旱),啟動防旱Ⅳ級應急響應:
主要指標:新區轄區較大面積連續30日以上無透雨;江河主要控制站月平均來水保證率≥85%;水庫的可用水量占總興利庫容的百分比≤40%;受旱面積占新區轄區內耕地面積百分比≥15%。
參考指標:30日降水量距平率≤-75%;60日降水量距平率≤-40%;90日降水量距平率≤-20%;土壤相對濕度≤60%。
5.干旱預警級別發布
新區三防指揮部根據會商結果,報經新區管委會領導批準,由新區三防指揮部通過公眾媒體向社會發布有關旱情信息。
6.防旱工作重點
(1)落實居民生活用水和重要工業用水等應急措施。
(2)落實應急水量調度措施。
(3)落實節水措施,嚴格管控非生活用水,確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安全。
7.防旱工作要求
(1)新區三防指揮部:加強值班,新區應急管理局分管負責同志帶班,主持召開會商會議,對旱情發展趨勢進行研判,做出防旱抗旱工作部署;組織實施節水、控水、調水、送水和打抗旱井等各項措施,并視情及時進行人工增雨;視情派出督導檢查工作組加強指導受災區防旱救災工作。
(2)密切關注天氣情況、水庫蓄水、江河來水量、農業用水以及旱情監測、預報等信息。
(3)及時掌握和了解旱情,及時研究抗旱措施,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4)全力抓好生活用水供應,優先保障百姓生活用水,積極開展節水宣傳。
(5)做好農業生產抗旱工作,采取切實措施保證農業生產用水。
(6)新聞媒體和通信運營商通過電視、廣播、短信和網絡等視聽媒介及時播報抗旱預警信息,宣傳抗旱知識和節水措施。
(四)防御冰凍分級響應
1.低溫雨雪冰凍程度達到以下情形之一的,啟動防凍Ⅰ級應急響應:
(1)低溫雨雪冰凍導致轄區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干線中斷48小時以上,發生嚴重的車輛和旅客滯留現象,并對社會產生極為嚴重的影響;
(2)低溫雨雪冰凍導致大范圍的電力設施遭受嚴重破壞,并對全區電網運行產生極為嚴重的影響;
(3)低溫雨雪冰凍造成新區轄區內供水、供氣、通信等大范圍中斷,糧油等生活必需品大范圍脫銷,并對社會造成極為嚴重的影響;
2.低溫雨雪冰凍程度達到以下情形之一的,啟動防凍Ⅱ級應急響應:
(1)氣象部門發布紅色寒冷預警信號持續時間72小時以上,預計對新區轄區造成嚴重影響;
(2)低溫雨雪冰凍導致區內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干線中斷24小時以上,發生嚴重的車輛和旅客滯留現象;
(3)低溫雨雪冰凍導致大范圍的電力設施遭受破壞,并對新區電網運行產生嚴重影響;
(4)低溫雨雪冰凍造成部分鎮(街)的供水、供氣、通信中斷,糧油等生活必需品供應緊張,對社會造成較大影響。
3.低溫雨雪冰凍程度達到以下情形之一的,啟動防凍Ⅲ級應急響應:
(1)氣象部門發布橙色寒冷預警信號,或各鎮(街)發布紅色寒冷預警信號持續時間48小時以上;
(2)低溫雨雪冰凍對各鎮(街)的農業、林業或養殖業造成重大影響;
(3)低溫雨雪冰凍導致新區轄區內高速公路中斷12小時以上,或導致國道、省道運輸大范圍受阻或中斷24小時以上,且災情可能進一步擴大。
4.低溫雨雪冰凍程度達到以下情形之一的,啟動防凍Ⅳ級應急響應:
(1)各鎮(街)發布紅色寒冷預警信號或各鎮(街)發布橙色寒冷預警信號。
(2)低溫雨雪冰凍對各鎮(街)的農業、林業或養殖業產生較大影響;
(3)預計低溫雨雪冰凍可能導致新區轄區內高速公路交通中斷12小時左右,或者導致各鎮(街)公路運輸受阻或中斷24小時左右。
5.防凍預警信號發布
新區三防指揮部根據會商結果,報經新區管委會領導批準,由新區三防指揮部通過公眾媒體向社會發布有關旱情信息。
6.當市防總啟動“防冰凍應急響應”部署后,新區三防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按照新區管委會的工作部署,結合轄區內實際情況采取防御措施,維護正常社會秩序,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新區三防辦:組織加強值班,密切關注天氣變化,保持與市防總的聯系與溝通,全面掌握低溫雨雪冰凍對轄區工農業、公共交通、人員滯留、民生福祉和社會穩定等造成的影響,當好新區三防指揮部的參謀助手。
(2)新區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加強轄區外來務工人員勞動、就業、社保等方面的管理與服務,引導外來務工人員有序流動。
(3)新區經濟促進局:積極向轄區企業和外來務工人員披露雨雪冰凍信息,要求企業做好滯留務工人員分流與安置,努力維護社會穩定。
(4)新區社會事務局: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做好流浪露宿人員及獨居弱勢群體救助工作。
(5)新區農林水務局:指導轄區做好農漁牧和養殖業等行業的防凍工作,做好災情救助與復產重建指導。
(6)新區行政綜合執法局:根據人員滯留對轄區造成的影響,做好社會秩序的管控工作,維護秩序。
(7)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防御工作。
四、應急響應級別、類別轉變或終止
(一)應急響應級別、類別轉變
啟動應急響應后,根據氣象、水文及水旱風凍災害態勢變化發展,新區三防指揮部可按程序提高或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轉換應急響應類別。
新的級別或類別發布后,原應急響應級別或類別自動轉入新啟動的應急響應級別或類別,新區三防指揮部立即通知各成員單位,必要時通過新聞媒體單位向社會發布相關消息。
(二)應急響應終止
當水旱風凍及其次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且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新區三防指揮部按程序終止應急響應,并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第七部分 應急保障
一、隊伍保障
(一)專家庫保障
新區三防辦負責建立、動態更新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搶險救災參與單位、工程管理責任人以及相關單位專家信息庫,明確單位值班電話、傳真以及相關人員聯系電話及通信方式。
(二)部隊搶險救援力量
新區三防指揮部嚴格執行聯動機制,與新區消防救援大隊密切聯系,及時通報有關防災救災搶險信息;新區消防救援大隊按預案適時在可能受災地區集結應急搶險力量備勤,為隨行搶險救援任務做好充分準備。
(三)專業搶險救援隊伍
1.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應當根據災害種類、發生頻率、危害程度,組建三防搶險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交通和通信等應急救援裝備;三防搶險救援隊伍應當按照三防指揮部的指令進行搶險救援。
2.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管理的三防搶險救援隊,由本級三防指揮部負責調動;需調動上級三防指揮部管理的三防機動搶險隊時,由本級三防指揮部向上級三防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三防指揮部調動;需調動同級其他區域三防指揮部管理的三防機動搶險隊時,由本級三防指揮部向上級三防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三防指揮部協調調動。市三防指揮部有權對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管理的搶險隊伍實施調動。
3.有三防任務的有關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的需要,組建或者明確搶險救援隊伍承擔本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采用先進技術和裝備,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搶險能力。發生水旱風凍災害時,各單位應根據三防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本單位專業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災害現場實施搶險。
4.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各有關單位應針對重點地區組建應急搶險各類專業隊伍;發生水旱風凍災害時,各類專業應急搶險隊伍應按三防指揮部的要求,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四)志愿者隊伍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三防工作的義務。鼓勵社會公眾參加應急搶險志愿者隊伍。
(五)物資保障
1.三防搶險救援物資實行分級儲備、分級管理和分級負擔制度。搶險救援物資可以由新區管委會、各鎮(街)政府(辦事處)自行儲備,也可以委托企業或者其他組織代為儲備。
2.新區三防指揮部根據國家三防物資儲備定額標準進行物資儲備。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在抗洪搶險救災等緊急情況下,可向市三防指揮部申請調用市級三防物資。
3.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和有三防任務的有關單位應當制定搶險救援物資儲備計劃,根據本地區災害特點、人口數量和分布情況,儲備搶險救援物資,并建立搶險救援物資與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對接機制。
4.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易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為常規防汛搶險物資儲備單位,應確保各類防汛物資合理配置;制定管轄范圍防洪搶險裝備的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落實責任,及時補充、更換,確保防洪搶險裝備的數量、質量。
二、資金保障
(一)資金支持
1.處置水旱風凍災害應由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分稅制財政體制事權與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2.各鎮(街)財政部門建立特大暴雨、洪水、內澇、干旱、臺風、風暴潮等災害搶險救援資金保障機制,制定鎮(街)救援資金撥付應急預案,并會同有關單位優化資金的審批和劃撥程序,做好資金分配、撥付、管理和評估工作,保障搶險救援所需資金。
3.對防災搶險期間征用的個人和集體物資,征用單位應按當地市場價格計算并經新區三防指揮部核定,報請新區管委會給予補償。對參與搶險的人員應給予適當補助。
(二)保險保障
災害易發地區應積極推行洪澇、臺風、干旱、冰凍等災害保險,有效分擔災害風險。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積極參加保險;提倡和鼓勵保險公司參與減災科研及宣傳教育、扶助減災設備物資的生產與儲備、減災基礎建設等工作。災害發生后,對公眾或企業已購買家庭財產險或自然災害險等相關險種并符合理賠條件的,保險監管部門應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按規定理賠。
三、綜合保障
經新區管委會同意,新區三防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建立電力、應急指揮通信、供水、油料、抗災救災車輛優先通行和社會秩序應急協同保障聯動制度。
(一)供電保障
1.供電單位應當優先為用電重點保障單位提供電力,確保優先恢復供電,并為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重要通信搶修現場及其他搶險救災重點單位提供臨時電力供應。
2.用電重點保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或者相關要求配備自備應急電源,滿足長時間停電情況下的電力供應需求。
3.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有關成員單位提前做好自備電源、應急通訊設備使用準備。
4.電力主管單位、供電企業應做好重點用戶、區域用電應急的供電保障。
(二)供水保障
1.供水單位負責保障水旱風凍災害期間的供水需求,及時搶修受損的供水設施,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2.供水單位應當建立用水重點保障單位名單目錄,優先保障機關、醫院、學校、通信、石油化工和應急搶險等單位的用水需求。
(三)供油保障
1.成品油供應單位應當建立油料預置機制,提前向可能受災地區優先調運油料。
2.成品油供應單位應當指定應急保障供油聯絡人,通信、電力等主管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對接用油保障事宜。在抗災救災期間,成品油供應單位應當設立搶險救援車輛優先加油通道,對搶險救災車輛及救災用油設備優先安排加油。
3.緊急情況下,對急需用油但距加油站較遠的受災地區,成品油供應單位應當安排運輸工具及時運送油料。
4.當油料供應不暢時,相關單位應及時向新區三防指揮部報告,由新區三防指揮部協調解決。
(四)通信保障
1.駐新區各電信運營商應當建設覆蓋各鎮(街)通信基站和配套設施,配置滿足三防工作要求的蓄電池和自啟動油機等,保障長時間停電情況下的電力供應。各鎮(街)政府(辦事處)應當為通信基站建設提供必要條件。
2.三防應急響應啟動后,新區經濟促進局應當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響應,及時指揮協調通信運營企業做好受影響地區的鎮(街)政府(辦事處)和鎮(街)三防指揮機構的公用通信保障工作,必要時調度或架設應急通信設備,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
3.在緊急情況下,新區三防指揮部可以指揮協調通信運營企業現場部署應急通信車,有權征用衛星電話等應急通信設備,供受災通信中斷地區搶險救災使用。緊急情況結束后應當及時歸還,并按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
(五)運輸保障
1.交通運輸保障主要由新區管委會協調指揮。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的洪澇、臺風、低溫冰凍等災害時,由市三防會同市有關單位負責協調,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2.交通運輸單位要做好搶險救災、災區群眾安全轉移所需車輛、船舶等的調配方案,確保搶險救災物資的運輸通暢。其他相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3.應急響應啟動期間,新區公路事務中心、市公安局江東分局、新區交通公路辦公室應當安排參與搶險救援的車輛優先通行。
4.新區公路事務中心、市公安局江東分局、新區交通公路辦公室應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適時實行交通管制,保障人員和車輛安全。
5.抗災救災期間,成品油供應單位在災區各加油站要指定專人負責搶險救災用油保障對接工作,設立搶險救援車輛優先加油通道,對懸掛搶險救災標志的有關車輛優先安排加油。
(六)社會秩序
抗災救災期間,應要求受災地區的公安或派出所加強社會面的管控,嚴防偷盜行為的發生,對故意編造虛假信息蠱惑人心,破壞抗災救災工作,擾亂社會秩序,哄搶救災物資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各鎮(街)政府(辦事處)根據災情的發展,組織發動社會各界募集募捐,支援災區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
(七)醫療保障
醫療衛生保障主要由新區社會事務局協調指揮。新區社會事務局應充分保障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所需藥品、設備和資金,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
(八)社會物資征用
在汛情緊急的情況下,新區三防指揮部根據抗洪搶險的需要,有權調用其他企事業單位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事后及時歸還或按照《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補償管理暫行辦法》(粵府辦〔2012〕127號)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補償。必要時,可通過新區三防指揮部向市防總申請調用儲備物資援助。
(九)社會動員保障
1.災害發生時,各鎮(街)政府(辦事處)應加強對三防工作的統一領導,根據災情的發展,廣泛動員和發動群眾及社會力量,投入水旱風凍災害防御及抗災救災工作。
2.對防災搶險期間動員征用的個人和集體物資,征用單位應按當地市場價格計算并經新區應急管理局核定,報請新區管委會給予補償。
(十)人員轉移保障
1.各鎮(街)政府(辦事處)、村(居)委會和相關單位負責統計管轄范圍內需轉移人員數量,針對可能受洪澇災害、強風影響區域的轉移人員設立臺賬,登記造冊,建立檔案,每年汛前進行更新并報新區應急管理局備案。
2.各鎮(街)政府(辦事處)、村(居)委會和相關單位負責編制人員轉移方案,明確轉移工作流程、轉移人員數量、轉移線路、安置點設置和通知、轉移、安置等環節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等。
3.人員轉移、安置重點對象包括:防臺風“五個百分百”所規定人員、老屋留守及獨居老人、留守兒童、外來臨時務工人員、“二邊”(即河邊、山邊)人員以及工礦企業、施工工地等人員。
4.人員轉移工作由各鎮(街)政府(辦事處)負責,各相關單位協助組織實施,協調解放軍、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民兵、消防救援隊伍參與轉移救援,當地武警、公安等部門負責協助并維持現場秩序。
第八部分 善后處置
一、救災救濟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一般災情的災后救災救濟工作由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具體實施,對特別重大和重大災情的救災救濟工作,由市政府、新區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必要時,新區管委會可向市政府或其他兄弟縣(區)政府請求支援。
二、恢復重建
一般或較大水旱風凍災害后的重建工作由新區管委會負責。
特別重大或重大水旱風凍災害后的重建工作由新區管委會報請市政府和市防總有關成員單位支持。
三、社會捐贈和救助管理
鼓勵利用社會資源進行救濟救助,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個人捐助社會救濟資金和物資。
新區應急管理局組織協調指導水旱風凍災害的救災捐贈工作,按權限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統籌安排災害期間社會救濟資金和捐贈資金、物資的管理發放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捐贈救災資金和物資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四、保險
鼓勵企事業單位、個人積極參加保險;提倡和鼓勵保險公司參與減災保險。
五、調查分析、后果評估及總結
發生水旱風凍災害后,新區應急管理局指導開展水旱風凍災害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和人員,依照相關規定對水旱風凍災害進行調查,計算、復核和確定江河洪水頻率;對防洪工程發生的險情進行檢測、監控,分析原因,提出除險加固方案;總結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經驗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編寫典型案例;對災害影響和后果進行評估。
發生水旱風凍災害后,新區三防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要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水旱風凍災害的主要特征、成因及規律進行分析,對三防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評估,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有針對性地提出三防工程規劃、建設和整改計劃,形成書面報告報新區三防指揮部。
第九部分 附則
一、預案演練
(一)新區三防指揮部負責定期組織本預案應急演練,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演練方式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二)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根據工作需要舉行本級三防應急預案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三防應急準備、部門協調能力和應急響應能力。
(三)專業搶險隊伍應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定期進行三防演練。
二、宣教培訓
(一)宣教
1.各有關單位應加強對各類災害搶險、避險及衛生科普知識的宣傳,提高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避險、自救、互救能力。大力開展建設節水型社會教育,培養節約用水意識。
2.交通(含城市公交)、鐵路等運輸企業和公安交警部門應采取定時、滾動播報的方式向社會和公眾發布交通運輸等相關信息,增加咨詢熱線和有關人員,為公眾出行提供服務。必要時,新區三防辦按程序協調有關單位,匯集和審核各方交通信息,依托省、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統一發布。
3.新區社會事務局將防風、防洪搶險、避險逃生等常識納入中小學教育課程,并在學校開設的防災課程中增加三防應急處置和自救的相關內容。
(二)培訓
1.堅持和完善對各鎮(街)領導、責任人、指揮人員和救災人員進行三防知識定期培訓制度,工程搶險、防御臺風知識和三防應急預案應列為培訓內容。應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防范和處置低溫冰凍災害的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
2.按分級負責原則,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分別組織開展三防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和搶險骨干人員的培訓。
3.駐地部隊應加強三防搶險培訓,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和相關單位應給予支持與協作。
(三)責任與獎懲
對在搶險救災中有立功表現的個人和集體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失職、瀆職而貽誤搶險時機、阻礙防洪搶險的人員,根據情節和造成損失的嚴重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粵防〔2013〕11號)等有關規定,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四)預案管理
1.本預案由新區三防指揮部組織編制,經新區管委會批準執行,并報市防總備案。
2.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級相應的應急預案,經各鎮(街)政府(辦事處)批準實施,并報新區管委會和新區三防指揮部備案。
3.新區三防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須根據本預案組織編制本單位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方案),并報送新區三防辦備案。
4.新區三防辦負責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預案評估每3年一次,并視情況變化,按照有關規定予以修訂完善。各鎮(街)三防指揮機構應對本級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的實施效果進行評估,向各鎮(街)政府(辦事處)提出修訂建議并組織修訂工作,經報各鎮(街)政府(辦事處)批準執行,修訂后的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按程序上報備案。
5.本預案由新區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6.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河源江東新區黨政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江東新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的通知》(河江東辦〔2017〕60號)同時廢止。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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