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局直屬各分局:
現將《2025年河源市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與市局食品生產科聯系。聯系人及電話:吳水平,3279809。
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2025年河源市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以及省市場監管局、市委、市政府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0號)、《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2號)《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和《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廣東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的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制定2025年全市食品生產環節監督檢查計劃如下:
一、檢查對象
全市取得生產許可證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取得登記證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以下簡稱小作坊)。其中2025年重點檢查對象包括:
(一)保健食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濕粉類食品、蛋白固體飲料、調味品、醬腌菜、蜜餞、糕點、食品添加劑等生產單位。
(二)高風險大宗食品生產企業;市場占有率高、銷售覆蓋面廣的大中型生產企業。
(三)奶瓶奶嘴、嬰幼兒塑料及硅膠餐飲具、一次性餐飲具、工業和商用電熱電動食品加工設備等類別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標簽標識問題較多的重點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
(四)監督抽檢發現多批次不合格產品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單位;食品添加劑“兩超”較為突出的食品生產單位。
(五)以往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較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單位。
(六)各級監管部門認為應重點監管的其他食品生產單位。
二、檢查方式
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結合日常監管、專項整治、有因核查,組織對本轄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小作坊實施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方式為日常監督檢查、飛行檢查、體系檢查、隨機檢查、異地檢查和聯合檢查。
三、檢查安排
(一)檢查頻次安排
1.對每家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原則上1年不少于2次檢查。
2.市局按照《廣東省食品藥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分類管理辦法》對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劃分風險等級,各縣區局(含市局直屬分局,下同)根據企業的風險等級開展相應頻次的監督檢查。如遇到風險分級管理規定發生變化的情形,則以新的分級管理規定為依據重新調整企業風險等級,并開展相應頻次的監督檢查。市局開展的飛行檢查次數可計入縣區局檢查頻次。
3.各縣區局參照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管理辦法對轄區內食品小作坊進行分級分類監管并開展相應頻次的監督檢查。
4.對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可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年度檢查企業應覆蓋轄區內所有發證產品類別,現場監督檢查數不少于10家。縣級轄區內獲證企業少于10家的,要組織全覆蓋監督檢查。對實行告知承諾許可的獲證生產企業例行檢查(后置現場審查)全覆蓋。
(二)檢查層級職責安排
1.市局負責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開展日常監督檢查,配合省局對特殊食品、高風險大宗食品生產企業和大型食品生產企業開展體系檢查,對其他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開展飛行檢查;負責組織落實食品相關產品告知承諾許可獲證企業全覆蓋例行檢查,對不合格企業依法及時撤銷生產許可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異地檢查、跨部門聯合檢查;負責對縣區局監督檢查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指導。
2.各縣區局應按照風險分級分類管理與轄區監管工作實際,制訂本單位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局機關與派出機構的責任分工,負責對轄區內普通食品生產加工單位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重點組織對轄區內花生油小作坊實施檢查,檢查時可使用快檢方法對花生油實施檢測,督促花生油小作坊加強黃曲霉毒素B1風險隱患防控。配合、參與上級的各類監督檢查工作。
3.市、縣(區)食品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應覆蓋所有獲證的食品生產企業與小作坊,對有淡旺季等季節性生產規律的單位,應安排在生產旺季開展現場檢查,確保檢查取得實效。年度檢查期間,可根據工作需要,對監管部門通報、被投訴舉報以及風險監測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實施專項監督檢查。
(三)檢查要點安排
1.食品、保健食品生產加工單位監督檢查要點:食品生產者資質、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貯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標簽和說明書、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管理、信息記錄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委托生產以及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管理制度落實等情況。保健食品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要點還應當包括注冊備案要求執行、生產質量管理體系運行、原輔料管理、原料前處理等情況。檢查中可通過食安員抽考系統對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隨機進行監督抽查考核。
2.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要點: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資質、從業人員管理、生產環境條件、設備設施管理、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包裝標識、貯存及交付控制、出廠檢驗、產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情況。對告知承諾許可的獲證生產企業例行檢查應對照相應產品的生產許可審查細則進行全面檢查。
(四)檢查數據記錄和歸集安排
應根據檢查對象使用相應的檢查表記錄監督檢查情況,全面采用數字化系統記錄、歸集、分析監督檢查結果。加強企業信息維護,及時增加已獲證但系統內沒有的企業信息,及時刪除已注銷的企業信息,提升智慧監管水平。其中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全面使用手機app實時無紙化記錄檢查情況,現場無法使用手機記錄的檢查情況,應書面記錄后及時補錄到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生產監督檢查信息化管理系統;對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應使用粵政易“市場監督管理-食品相關產品檢查”業務應用程序實時無紙化記錄檢查情況,或上傳至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對食品小作坊監督檢查應使用省市場監管局小作坊監管系統(粵政易“市場監督管理-廣東省食品小作坊監管”業務應用程序)實時無紙化記錄檢查情況。
(五)食品生產單位自查安排
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工業產品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廣東省其他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有效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在線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況,開展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全覆蓋抽考。督促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按規定要求設立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制定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督促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建立、實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對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與問題進行整改。對自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并向屬地監管部門提交自查報告,年度自查報告率達100%。其中食品生產企業要通過“粵商通”APP在線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況,食品小作坊也要逐步依托省市場監管局小作坊監管系統在線提交自查報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縣區局要高度重視,落實工作責任,組織制定食品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向社會公開。檢查計劃應確定監管團隊和分工,明確責任和人員,把屬地監管“四有兩責”落到實處,形成市、縣、所聯動監管機制,建立統一、協調、高效的網格化監管體系。要結合食品生產單位包保工作,協助包保干部做好對相關食品生產單位的督導檢查,推動食品安全“兩個責任”有效落實。
(二)加強檢查,注重實效。各縣區局應按照監督檢查計劃,認真開展現場檢查。重點對抽檢不合格企業、小作坊實施監督檢查與約談,落實“321”責任約談制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督促整改到位;對拒不改正的單位移交稽查執法部門依法查處;對檢查中發現或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責令其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依法處置。對市局移交的飛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有關縣區局要嚴格督促企業認真落實整改,著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強培訓,提升能力。市、縣(區)局要以開展“第二屆廣東省市場監管系統食品生產監管能力大比武”活動為契機,加大對基層食品生產監管人員的培訓力度。要創新能力提升方式,探索帶班指導實踐,進一步提升基層監管隊伍能力素質,培養一批食品生產監督檢查骨干能手。同時要結合專項整治要求,加大對企業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指導培訓,增強企業食品安全風險意識和主體責任意識,提升企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公開信息,分析情況。各縣區局應及時將監督檢查結果向社會公開,匯總監督檢查信息,分析監督檢查結果,查找突出問題,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評估。對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食品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市局,不得瞞報。對于市局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各縣(區)局應督促企業落實整改,并于檢查后30日內將企業整改報告書面上報市局。
請各縣區局每季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通過粵政易報送《廣東省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督管理動態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