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發布《關于落實中小學生每天綜合體育活動時間不低于2小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從2025年春季學期開始,全市中小學校普遍開展“校園陽光體育活動”,全面落實每天校園體育2小時,推進落實中小學校每天1節體育課(含體育活動課,下同)。市直中小學校2025年秋季學期開始全面實施每天1節體育課;各縣(區)2025年秋季學期落實每天1節體育課的學校比例不少于50%,2026年秋季學期開始全面實施。鼓勵有條件的學校2025年春季學期開始實施每天1節體育課。
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學生課間活動自由
根據《通知》,各學校可根據季節以及學校實際情況,利用晨練或下午課后,每天組織10-15分鐘形式多樣的體育活動,寄宿制中小學生每天安排20分鐘晨跑(早操),在沒有體育課的當天安排不少于40分鐘的體育活動。中小學校每天安排不少于30分鐘的大課間體育活動。
《通知》強調,要不斷豐富課間“微運動”內容和形式,推廣跳皮筋、踢毽子、打沙包、跳方格等學生喜聞樂見、簡便易行的體育項目。嚴禁教師“拖堂”或以其他方式擠占學生課間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學生課間活動自由,確保課間活動時間不少于10分鐘,鼓勵學校探索實施課間15分鐘制度。要綜合統籌好體育課、大課間、課間活動、眼保健操、早鍛煉、午鍛煉、課后服務等時間安排,多途徑確保每天校園體育2小時。
多形式優化創新體育課程編排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在落實《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課程實施辦法》基礎上,優化課時統籌,落實每天1節體育課,增加的體育課時可在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課時中統籌安排,把每天1節體育課編入課表。中小學校可根據場地設施、學生規模、季節變化等實際適當調整教學計劃和作息時間。
《通知》提出,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體育課大單元教學和高中模塊化教學,鼓勵學校設置特色活動課程,體育活動課可根據內容合班或以年級為單位集體進行。
保障學校體育場地設施配備
《通知》指出,新建學校須按照建設標準配備體育場地,確保生均體育活動面積符合要求。大力改建擴建盤活體育場地資源,既要靈活運用“上天入地”,也要綜合利用“金邊銀角”。鼓勵學校增設數字化、智能化活動區域。
另外,各學校各類體育器材要滿足上課需求,倡導因地制宜開展“微運動”,充分利用天臺、走廊、樓道、架空層、墻壁、地面等校內空間,在滿足安全的前提下,打造人人、處處、時時可及的校內“微運動場”。要錯時高效利用學校體育教學場地,最大程度提高場地利用率。支持學校體育場地假期開放給學生進行體育鍛煉。
配齊配強體育師資
在師資配備方面,《通知》明確,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人社、編辦等相關職能部門統籌調配各校編制和崗位資源,著力解決區域內體育教師和教練員配備的問題。加強區域內體育教師統籌,完善體育教師交流輪崗機制,推動體育教師合理流動,避免有的學校體育教師富余,有的學校體育教師不足的現象。《通知》要求,如不能滿足學校體育教學需要,不能安排體育教師轉崗教授其他學科,原則上該校體育教師不能申請調動,確需調動的,教育主管部門需及時調配或招聘補充。
與此同時,要加強教師培訓,著力提升體育教學質量,堅決杜絕“放羊課”“表演課”,確保培養學生掌握1-3項專項運動技能;要優化學校績效考評機制,將體育教師承擔學校安排的大課間體育活動、課后訓練、課后服務、指導參賽、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和走教支教任務等計入工作量,根據課堂教學能力、學生體質健康狀況和競賽成績,在績效工資分配時給予體現。
健全完善賽事體系
《通知》提出,要發揮賽事在激勵學生積極參加體育活動、培養學生團隊合作精神、促進養成頑強意志品質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構建省、市、縣、校分層分級賽事體系,廣泛開展班級、年級比賽、周末聯賽等校內、校際體育競賽,結合學生體質健康抽測舉辦學生體質健康測試項目專項比賽,積極打造“人人有項目,班班有隊伍,月月有比賽”的校園體育文化。
《通知》要求,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市直各學校要將落實每天校園體育2小時、推進每天1節體育課列入年度重點工作內容。各學校要把每天2小時校園體育活動時間安排(附上級行政部門監督電話及郵箱)通過學校網站、公眾號、公示欄、學校工作群等向全體家長公布,接受公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