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邊的315
關于315消費者權益日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于1983年確定,目的在于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消費者權益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范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2025年消費維權年主題是“共筑消費滿意”。
知法普法 維權有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5條第1款、第2款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消費者維權科普
與商家溝通
如果消費者買了有問題的商品,可以先與商家協商解決。針對自己相關情況和商家進行溝通是解決問題的最有效的方法。
撥打12315、12345投訴電話
如果消費者與商家溝通以后,問題得不到解決,就可以撥打12315、12345投訴電話。該熱線面對消費者能有效、及時給消費者提供相關的幫助。
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消費者可以向當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或消協組織反映自己遇到的難題。該方式較為直接、具有強制力保障、是維護權益的途徑之一。
消費者享有哪些權利
消費者享有的九項權利
安全保障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知悉真情權: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自主選擇權: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權利。
公平交易權: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依法求償權:消費者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依法結社權: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獲得知識權: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維護尊嚴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監督批評權: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消費者維權
01什么是消費者?
消費者是指為滿足個人或家庭生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自然人。
0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03消費者有哪些基本權利?
包括安全權、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結社權、獲知權、受尊重權、監督權。
04商家拒絕提供發票,侵犯了消費者的什么權利?
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求償權”,發票是消費憑證和維權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2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購物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發票等購物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
05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必須明示哪些信息?
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06消費者維權有哪些途徑?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2)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07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存在欺詐行為的,消費者如何挽回損失?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08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如何賠償?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09網購商品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嗎?
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1)消費者定做的;(2)鮮活易腐的;(3)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4)交付的報紙、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10商家收集消費者個人信息需遵守什么規定?
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經營者及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密、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11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幾日收到答復及處理結果?
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的,該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并告知消費者。
1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自什么時候通過公布施行的?
2024年2月23日國務院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13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如何索取賠償?
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信用監管
01什么類型的市場主體需要報送年報?
凡是上一自然年度12月31日之前領取了“營業執照”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非公司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均需報送年報。
02在哪里年報?
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北)上的“企業信息填報”模塊,報送并公示上一年度報告信息。官方網站登錄網址為:http://he.gsxt.gov.cn。
03首次填報如何登錄?
首次填報的市場主體,登錄初始密碼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經營者的“身份證號碼”后六位;登錄后系統為確保市場主體公示信息安全,會強制要求重新錄入新的密碼,市場主體修改并錄入新密碼后,請退出系統重新登錄。
04如果遺失或忘記登錄密碼該如何解決?
(1)在獲取了電子營業執照后,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北)”;點企業信息填報,選擇“電子營業執照登錄”的方式登錄;出現二維碼之后用電子營業執照掃一掃登錄即可,無需輸入密碼。
(2)可撥打年報咨詢電話與登記機關同級市場監管部門聯系,提供相關信息,重置登錄密碼。
05如果忘記年報會有什么后果?
未年報將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實施聯合懲戒。
06什么是“雙隨機、一公開”?
即在監管過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檢查結果信息要及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07什么是“雙隨機”一單兩庫?
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這是指制定并公布隨機抽查的具體事項清單,明確抽查的內容和范圍?。檢查對象名錄庫: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以及產品、項目、行為等其他檢查對象?。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包括所有相關的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工作人員和從事日常監管工作的人員。
08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管方式有哪幾種?
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管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實地核查:執法人員前往檢查對象所在地進行實地檢查,核實其經營情況、財務狀況等 。2.書面檢查:通過審查檢查對象的書面材料,如財務報表、合同等,來評估其合規性。3.網絡監測:利用網絡技術手段,對檢查對象的在線行為進行監測。
09“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義是什么?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市場監管的基本和普遍方式,在降低監管成本的同時顯著提升了監管效能,適應了改革新形勢。“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推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有效方式。將雙隨機抽查作為企業依法經營的“緊箍咒”,增強了企業信用意識和自我約束力,實現了由企業對政府負責向對社會負責、由政府監管向社會共治的轉變。“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優化營商環境的有力保障。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過多干預,努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10被檢查企業需要承擔哪些義務?
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檢查,企業應當配合,接受詢問調查,如實反映情況,并根據檢查需要,提供會計資料、審計報告、行政許可證明、行政處罰決定書、場所使用證明等相關材料。
企業不予配合情節嚴重的。市場監管部門可以通過公示系統公示。并納入嚴重失信名單。
廣告監管
01什么是虛假廣告?有哪些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1)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2)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3)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4)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5)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
02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發布的禁止性規定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二)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四)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藥品廣告的內容不得與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說明書不一致,并應當顯著標明禁忌、不良反應。處方藥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廣告僅供醫學藥學專業人士閱讀”,非處方藥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推薦給個人自用的醫療器械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仔細閱讀產品說明書或者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購買和使用”。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明文件中有禁忌內容、注意事項的,廣告中應當顯著標明“禁忌內容或者注意事項詳見說明書”。
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03宣傳保健食品廣告發布的禁止性規定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八條規定,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二)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三)聲稱或者暗示廣告商品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與藥品、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五)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
04酒類廣告發布的禁止性規定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酒類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誘導、慫恿飲酒或者宣傳無節制飲酒;(二)出現飲酒的動作;(三)表現駕駛車、船、飛機等活動;(四)明示或者暗示飲酒有消除緊張和焦慮、增加體力等功效。
05教育、培訓廣告發布的禁止性規定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對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者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三)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06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發布的規定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應當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07母乳代用品廣告禁止發布的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條規定,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
08房地產廣告發布的規定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二)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三)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四)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
是不是感覺
每句話都說出了你的心聲?
在日常生活中
如果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
可以通過以下介紹的方式
維護自己的利益
全國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