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臨江鎮梧峰村塘角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現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為了公共利益需要。擬征收土地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江東新區臨江鎮梧峰村塘角經濟合作社(詳見河源江東新區2023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征收紅線圖)。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21731平方米(合32.5965畝,以2000國家大地坐標計算)
四、公告期限: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0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河源市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征收土地現狀調查:進入擬征地現場,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六、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除正常農業生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種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種搶栽搶建的,不予補償安置,并由當事人無條件清理和拆除,同時負責相關費用。
專此公告
附件:河源江東新區2023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征收紅線圖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8日
附件:土地征收紅線圖.pdf
河府自然資審(7)〔2023〕35號河源江東新區2023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收土地預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