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江東社會〔2024〕11號
關于做好2024年春季江東新區義務教育學校轉學插班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學:
為規范招生行為,嚴防大班額反彈,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粵教基〔2014〕24號)《河源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中小學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河教基〔2022〕63號)《關于做好2023年秋季江東新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河江東社會〔2023〕218號)等文件精神,現將2024年春季義務教育學校轉學插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學籍管理規定
(一)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學校不得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不得接收未經教育部門批準轉入的學生。轉學均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二)原則上不接受小學六年級、初中三年級的轉學插班申請;不接受問題學籍或休學期間的轉學插班申請。
二、辦理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網上申請
1月20日至24日,登錄“江東新區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見附件,請掃描二維碼)平臺,按要求上傳學位申請材料(資料不齊、信息有誤、未按時申請等情況,將不予安排學位)。
(二)資格審核
1.學校初審。1月25日,學校審核轉學插班申請材料。審核順序為戶籍類、房產類、隨遷子女類。
2.部門審核。1月26日,江東新區社會事務局審核轉學插班申請材料。符合條件但因所申請學校無空余學位而未被錄取的申請人,由江東新區社會事務局調劑安排至區內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凡不服從調劑的,不予安排轉學插班。
(三)領取入學通知
1月27日,學校公布入學名單,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下發入學通知書。申請人可登錄系統或到學校進行查詢,領取入學通知書,并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報到,辦理相關入學手續,逾期視為放棄該校的學位。
三、工作要求
(一)堅持公平公開原則。嚴禁各校提前組織線下招生,變相“掐尖”遴選生源,轉學插班工作必須在“江東新區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平臺上開展。
(二)堅持學位調劑原則。學位供不應求時,優先安排區域內戶籍類轉學插班,按學生取得學校招生區域戶籍的時間先后原則確定,早入戶者優先考慮;其次安排區域內房產類轉學插班,按學生監護人取得學校招生區域房產的時間先后原則確定,早購買早入住者優先考慮;最后安排區域內隨遷子女類轉學插班,按學生監護人積分入學情況確定,積分高者優先考慮。
(三)堅持學籍管理規定。嚴禁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行為;經審核同意轉學的中小學生,學校應在春季開學兩周內,完成學籍轉入手續;未經系統平臺審核,一律不予辦理學籍轉入手續。
附件:江東新區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二維碼
河源江東新區社會事務局
2024年1月16日
責任編輯:彭曉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