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
來源:河源江東新區時間:2017-12-14 18: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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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2016〕2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國家和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經研究論證,市政府決定取消19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將27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事項的落實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審批,要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防止出現管理真空。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實施審批,并明確審批權限、范圍、條件、程序、時限等,嚴格限制自由裁量權,提高審批效率。要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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