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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配偶入戶申辦須知
來源:本網時間:2022-12-08 17: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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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辦條件
被投靠一方屬我市戶口,其配偶,可以申請戶口遷移與戶口遷入。
二、需提供的材料
此外,1.有未成年子女隨遷的,還需提供子女的①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②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③居民身份證(年滿16周歲或以上必須提供)。
2.證件為國外簽發的,須提供國內公證機構公證的中文翻譯件原件及復印件。
三、辦理流程
戶政窗口受理、審核,當場辦結。需經縣級公安戶政部門核準的,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需層報市公安局戶政部門審批的,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
四、注意事項
1.戶口申辦和遷移由申請人(未成年的由監護人)到公安機關辦理。
2.除申辦條件之外的特殊情形,可到所在戶籍辦理窗口咨詢,并以現場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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