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3年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第二批)的通知》(粵財農〔2023〕112號),以及根據《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任務清單的通知》(粵農農函〔2023〕847號)的文件要求,為了切實做好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的申報和實施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績效目標
1.支持2家農民專業合作社;
2.支持1家家庭農場。經營主體能夠改善生產設施條件,提升內部管理和生產經營能力,能夠加強品牌營銷、聯農帶農和指導服務工作,應用先進技術,提升帶動能力,促進農民增收,推動江東新區新型經營主體向帶動能力強、發展能力顯著的規范化方向發展。
二、資金扶持范圍
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改善生產設施條件,提升內部管理和生產經營能力、加強品牌營銷、聯農帶農和指導服務等工作。發展綠色生態農業,開展標準化生產、專業化服務,突出農產品初加工、產品包裝、倉儲物流設施建設運營、市場營銷等關鍵環節,充分發揮在產業融合發展中的示范作用。
三、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單位要求縣級以上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縣級示范家庭農場,要求管理制度完善,財務管理規范,產品有品牌,有生產基地,帶動能力強、發展能力顯著的主體優先考慮(享受過中央財政資金的經營主體原則上不予支持)。
四、申報數量和補助標準
支持2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共16萬元(其中:每家8萬元),支持1家家庭農場共3萬元。
五、項目申報程序
由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經營主體自由申報,申報材料報江東新區農林水務局,江東新區農林水務局收到申報材料后,組織專家組對項目的申報材料和企業現場進行公開評審,按照評審結果擇優遴選,公示無異議后下達項目計劃。
六、申報時間和材料要求
1.申報時間:申報材料一式2份(含電子版)于2024年2月9日17:30前報農林水務局,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要求:申報書、相關附件材料裝訂成冊。
3.申報材料受理聯系人:江東新區農林水務局,電話:3133126,郵箱:ahzk740917661@qq.com
附件: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項目申報書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