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河源江東新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規定,現將筆試成績予以公告,合格分數線為60分,如有異議,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到河源江東新區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核查。
面試資格審查由考生本人攜帶有關資料到指定地點審查,不得請人代審。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對象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考生成績高低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選,未達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
二、審查時間及地點
審查時間:2024年8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審查地點:河源江東新區管理委員會1號樓4樓古竹廳(河紫路東三巷5號)。
三、遞補審查時間及地點
遞補審查時間:2024年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審查地點:河源江東新區管理委員會1號樓403室。
四、資格審查材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報名系統A4雙面打印),一式2份。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提供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者還需提供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其中,資格審查期間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簽寫承諾書,否則,視為不符合招聘條件不予錄用。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出具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需交原件)。同意報考證明落款日期為本公告發布日至報名截止日期間。
(5)其他相關證明。
以上材料,需在資格審查確認期間提交原件和復印件,屬個人證件原件的,驗證后退回考生。
五、其它注意事項
(一)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或資格審查過程中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查結束之日前補全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三)如出現考生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等情況,相應崗位在最終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審查人選。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提前準備相關材料。
(四)請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密切留意河源江東新區官網的相關通知或公告,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
(五)咨詢電話:0762-3133170。
附件:2024年河源江東新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筆試成績.xlsx
河源江東新區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