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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于2024年1月2日受理曹建劉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并于2024年4月9日依法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河江東組建工認〔2024〕11號),認定曹建劉受到的事故傷害屬于工傷。
依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本局向你公司發(fā)出《認定工傷決定書》(河江東組建工認〔2024〕11號),但被作拒收退件處理。現本局決定公告送達曹建劉的工傷認定決定。
本局根據曹建劉提交的材料調查核實情況如下:曹建劉于2023年11月27日提出曹建劉的工傷認定申請,我局當日出具《工傷認定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要求補正:河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書相關證明材料。曹建劉于2023年12月29日補正《河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書》(江勞人仲案字〔2023〕58號),我局于2024年1月2日受理曹建劉的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提交的材料調查核實情況如下:河源市駿輝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將河源·中駿璟峰項目地塊二、三、四公區(qū)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項目發(fā)包給共創(chuàng)(廈門)裝飾有限公司,共創(chuàng)(廈門)裝飾有限公司將油漆分包給江振勇,江振勇是曹建劉的老板,曹建劉于2022年12月3日9時30分許,在河源市源城區(qū)中駿世界城住宅區(qū)4-5#樓施工時,不慎從工作架上摔落,致使受傷。曹建劉于2022年12月3日前往河源市中醫(yī)院救治,2022年12月12日河源市中醫(yī)院出具出院記錄:右肩胛骨粉碎性骨折。
曹建劉受到的事故傷害,符合《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九條第一項之規(guī)定,屬于工傷認定范圍,現予以認定為工傷。
如對本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經過30天,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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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