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文件精神及《2022年河源江東新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規定,現將筆試成績予以公告,合格分數線為60分,如有異議,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到河源江東新區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核查。
面試資格審查由考生本人攜帶有關資料到指定地點審查,不得請人代審。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對象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考生成績高低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選,未達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
二、審查時間及地點
審查時間:2022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審查地點:河源江東新區管理委員會河源市高鐵新城開發建設指揮部1樓會議室(河紫路東三巷5號)。
三、遞補審查時間及地點
遞補審查時間:2022年8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審查地點:河源江東新區管理委員會1號樓403室。
四、資格審查材料
(一)《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報名系統A4雙面打印),一式2份。
(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提供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者還需提供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2022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需提供蓋有院校公章的學業成績表、加蓋院校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同時,2022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應屆畢業生須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者均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四)報考師范類專業崗位的考生,如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均不能體現師范類專業的,需提供蓋有院校公章的《學業成績表》或其他證明師范類專業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五)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藍底證件照2張。
(六)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出具工作單位及縣(區)級以上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需交原件)。
(七)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等有關文件規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廣東省內“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人員,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報考的,筆試成績加10分。需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不按要求提供有效證書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八)征信報告(近一個月內由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
(九)無犯罪記錄證明(近一個月內由公安機關出具)。
(十)以上材料,需在資格審查確認期間提交原件和復印件,屬個人證件原件的,驗證后退回考生。
五、其它注意事項
(一)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或資格審查過程中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查結束之日前補全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三)如出現考生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等情況,相應崗位在最終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審查人選。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提前準備相關材料。
(四)請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密切留意河源江東新區門戶網站的相關通知或公告,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咨詢電話:0762-3133170。
附件:2022年河源江東新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筆試成績.xls
河源江東新區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